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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政党制度的优势和价值

日期:2011-05-31

【摘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其制度结构具有三个显著特征,即在政权运作上,坚持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在民主形式上,坚持充分协商、广泛参与;在政党关系上,坚持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我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政治体系,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参与开辟了制度化渠道,体现了政党制度在执政方式方面的价值;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提供了协商民主的广阔平台,保障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体现了政党制度在丰富民主政治实现方式中的价值;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构建了既通力合作,又互相监督的友党与诤友的党际关系模式,保证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平稳运行,体现了政党制度在建构新型党际关系模式方面的价值。

  【关键词】政党制度 协商民主 党际关系

  在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与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重要制度。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与中国社会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经济、政治和文化传统逻辑发展的结果,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体现出卓越的制度优势和价值。

 

一、我国政党制度的结构模式

 

  政党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规定着政党本身的地位、作用和活动方式,而且深刻影响着国家的政治制度、政治体制和社会成员的政治活动方式。从政党制度的结构模式看,当代世界各国的政党制度大致可以分为垄断型、竞争型和合作型三种。我国政党制度的结构既不同于一党独揽政权的垄断型政党结构模式,也不同于多元竞争型的政党结构模式,而是“一”与“多”的结合和统一的政党结构模式,是把领导核心的一元性与结构的多元性有机结合和统一起来,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格局,洋溢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我国政党制度的结构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

  第一,执政—参政的政治结构。在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掌握着国家政权并负责组织政府,处于执政主体地位;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在我国政党制度框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权威和执政地位的获得,是中国近现代历史演进和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多党合作的根本特点,也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其参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执政—参政的政治结构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结构的首要特征。

  第二,平等—独立的法律结构。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我国的宪法,由此,我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从执政党的主张和参政党的意愿,通过法律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大大提升了多党合作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多党合作制度列入了国家宪法的框架体系,不仅意味着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得到了宪法的承认和保护,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同时也意味着执政党和参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这种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加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可见,在法律和具体的政治运作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法律上是平等的,组织上是独立的,行动上是自主的,并且互相监督。

  第三,民主—协商的运行结构。从政党结构的动态运行看,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最大特征是民主协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意见》同时明确提出了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其一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其二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主要采取三种形式:其一是中共中央邀请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举行民主协商会;其二是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不定期邀请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举行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活动;其三是中共中央召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会。我国政党制度民主—协商的运行结构是其制度优势与价值的重要基础。

   

二、我国政党制度的制度优势与价值

 

  我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本身所具有多重的优势和价值。

  第一,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了政治体系,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参与开辟了制度化的渠道。现代政治体系的稳定有赖于体系“输入”与“输出”的总体动态平衡。在一个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由于利益分化和利益重组,必然不断地出现一些新兴的社会势力,他们往往有较强的政治需求和利益表达。如果多元化的利益诉求没有通畅的表达渠道和回应机制,就可能导致利益的非制度化的无序表达或者强制性表达,从而引起社会不稳定;如果一切需求都统统表达出来,也就是说所有需要都变成需求提出来,这个体系则可能被湮没。这也就是要求政治体系必须有调节、压缩和凝聚需求的利益综合功能,并有一个经过利益转换的政治输出功能。我国政党制度是“领导力量一元化”与“结构多元性”的融合,“结构多元性”使我国的政党制度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不仅能够为原有阶层,而且能够为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社会阶层、新利益群体的政治诉求、利益表达提供畅通的渠道。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不仅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了政治体系,而且,还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参与开辟了制度化的渠道。政治参与的扩大是社会由传统走向现代的必然趋势。现代化过程所导致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变化,如城市化、工业化、文化与教育水平的提升、大众传媒的扩展等等,势必提高人们的追求与期望,刺激个人和群体更积极地参与政治生活。同时,政治参与的扩大也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但选择通过什么样的参与形式来实现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从总的趋势上看,政治参与的扩大会加强政治的稳定度。但在某些社会里,或在社会发展的某个阶段,情况可能恰恰相反:政治参与的扩大破坏了社会和政治的安定。而影响政治参与与政治稳定关系性质的关键变量在于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水平。换言之,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往往有助于政治稳定,而非制度化和制度外的参与则往往会对既定政治秩序构成威胁。中国特色政党制度“领导力量一元化和参与主体多元化”的结构特征正有利于保障公民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政党制度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即共产党在中国各政党中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各政党的目标是一致的,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的行动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政党制度结构的“领导力量一元化”特征可以产生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保证各党派政治目标的一致性。民主党派虽然有各自所联系的阶层、群体,利益主张也不尽相同,但领导力量“一元化”所形成的合力指向是一致的,即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避免了多党制政治目标的分散和政治行为的软弱无力,同时还可以保证政治体制稳定以及社会各阶层、群体和社团参与政治的有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构的“多元性”特征又可以使政党系统保持一定的开放度,这种开放性对于保持政治系统足够的政治参与空间是极为重要的,能够避免因政治参与过度扩大而导致社会政治的不稳定。政党制度的“参与主体多元化”,使不同的利益群体通过与他们有密切联系的政党,把其利益要求、政治诉求、意见和建议反映到政治体系中来,具有较强的吸纳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政治的能力,能为政治参与提供组织、程序和途径,并起到吸收、组织、引导和整合的作用。

  第二,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提供了协商民主的广阔平台,保障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虽然,协商民主是当代西方政治思想发展的重要潮流,但协商民主的理论和实践不仅仅属于西方。在我国政治社会生活中,早已存在着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协商民主实践,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党派之间实行协商民主的一种制度安排。除会议协商外,民主党派中央可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建议。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是对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融的充分肯定。我国的政治协商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平台,既使各方面的意见得以充分表达,又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避免了单纯的选举民主的种种局限,保障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充分实现。

  第三,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构建了既通力合作,又互相监督的友党与诤友的党际关系模式,保证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平稳运行。在现代社会,政党是构成国家政权的核心,政党的活动、政党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政党制度是影响国家政治稳定的决定性力量。从西方政党制度及其运行来看,西方政党制度属于竞争性政党制度模式,不论是两党制或是多党制,皆通过选举交替上台,轮流执政。表面上看,具有民主性。但就其实质而言,西方政党都是代表各个利益集团的政治工具,政党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争夺对国家政权的控制,这就决定了各政党之间是一种竞争关系。这种竞争关系首先表现在选举上,为获得选民支持,赢取选举胜利,各政党在政策纲领上进行较量;同时借助宣传机器操纵选民意志,甚至出现贿选、暴力等不正当乃至非法行为。选举结果揭晓,进入议会和执掌政府后,执政党与在野党仍会在议案、内阁人选或重大决策等方面长期明争暗斗。在多党制国家,政党之间也可能基于相似的利益要求而结成执政党联盟,出现政党间的合作现象。但这种合作通常是权宜性的。因为,一旦政党间的利益出现分化或冲突,政党间的合作关系就会破裂,从而导致政局不稳定。所以,邓小平同志揭露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弊端说:“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什么好处? 那种多党制是资产阶级互相倾扎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是一个双向互动的结构,一方面是居于领导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另一方面是处于参政地位的民主党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既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充分肯定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的作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党际关系的基本建构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既通力合作,又互相监督的友党与诤友的党际关系模式,具体就是政治上领导和被领导、监督和被监督,组织上相互独立,法律上彼此平等的党际关系结构,质言之,就是既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又相互监督的诤友关系。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