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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的基本问题

日期:2009-05-04

刘红凛
  

 

   新时期,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成为理论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这是加强我国政党制度建设、促进政党关系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现实需要,是对我国60年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经验进行科学总结的历史必然,也是应对西方政党制度挑战、正面回应对我国政党制度质疑的理论之需。那么,如何建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的基本问题、基本内容是什么?笔者认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并非人们主观构建的结果,也不是对西方固有的政党理论或已有教条进行模仿或归纳所能得出的理论体系,而是立足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历史与现实,从马克思主义统战理论、政党理论与民主政治理论相统一的高度来审视我国政党制度,对我国政党制度的历史发展、现实特点、发展要求等进行科学化、系统化、理论化总结的结果。因此,建构中国特色政党理论体系,必须正视、尊重我国政党制度的历史、现实与发展要求,立足中国国情与党情,在事实之内而不是之外去理解事实、探究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内在逻辑;既要秉承历史、合乎历史逻辑,也要合乎学理、具备科学性与规范性,更要合乎现实逻辑,能够充分说明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逻辑、指导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建设;既要全面总结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系列思想及其成功实践,又要借鉴人类政党政治的文明成果,更要立足实践进行理论创新与制度创新,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沿着这一思路,本文认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作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至少应该包括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政治生态(或现实依据)、概念名称、基本特点、价值与功能、制度结构、发展与完善、评价标准,以及理论依据与理论价值等八个方面的基本问题或基本内容。   
  
一、中国的政治生态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
 
  任何国家的政党与政党制度,都产生、发展、运作于一定的国家与社会之中,由现实的政党-国家-社会关系、政党政治力量所决定,与特定的国体、政体相适应,受特定的历史传统、人文素养、国际环境等影响。在不同国家,政治生态不同,政党与国家关系、政党与社会关系、政党与政党关系以及政党内部关系就会有所不同,政党制度及其功能也会有所不同。即使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政治生态不同,政党制度也会呈现出不同的时代特点。无论是从历史、现代还是当代看,中国政党制度的政治生态与西方国家都有所不同。总是说来,西方的政党制度是建立在资本主义政治体制内,建立在三权分立、个人本位、国家与社会分野明确的基础之上,是先有资产阶级国家后有资产阶级政党、先有资本主义制度后有其政党制度。而在中国,受儒家思想影响深远,具有“集体本位”的文化传统与大一统的国家观:从历史上看,家与国、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密切联系,甚至是家国不分,国就是家、家就是国,流传至今的“国家”一词本身就体现出家国不分的文化传统。从近现代中国看,是先有政党、后有现代国家政权,“不论在历史逻辑上还是在政治逻辑上,政党都是国家的前提,即政党建立国家、并领导国家”。[1]从我国政党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经历了从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期间的竞争关系,到建国期间的协商合作关系的历史跨越;从解放前同为在野党,到共同建国、共商国是的历史跨越;在建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各民主党派认同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与先进作用、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历史地形成、发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从当代中国国情与党情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惟一的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在现实政治体制下,“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是简单地通过西方式的选举,而是通过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选举和民主协商有机结合的方式实现的”[2];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也不是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取得的,而是在历史形成基础上通过现实的政治协商方式取得的。
  总之,正确认识政治生态与政党制度的关系、中西方国家政党政治生态的异同,是理解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历史合理性与现实合理性的关键所在。正确认识当代中国的政治生态,是建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的现实依据。在新的历史时期,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治理念、国际环境、政党历史方位等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当代中国的政治生态与改革开放前已有所不同,对此我们要进行正确分析。可以说,无论是正确认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产生、历史发展与现实特点,还是未来发展趋势,都需要密切联系当时的政治生态进行思考。
  
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概念与名称问题
 
  一般说来,政党制度的概念与名称难以构成独立的理论问题。但在我国,人们对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概念与名称存在认识分歧,因而成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不可忽视的一个基本问题。目前,理论界与学术界在我国政党制度的概念与名称使用上主要存在五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党制度,是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3];另一种观点认为,多党合作制度是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再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就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多党制”;[4]而官方常用的正式表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也有学者认为,通常所言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仅就大陆而言的,难以涵盖“一国两制”或“一个中国理念” 下的港台政党问题,以此作为当代中国政党制度概念是不完整的。那么,到底那种观点、那种表述是正确的?为什么在我国政党制度的概念与名称上会出现上述分歧?
  通过分析可知,上述五种观点有一个共同特点,即用政党制度特点来命名我国政党制度。由于不同人对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认识不同、强调的重点不同,必然会产生认识上的分歧。然而,如此理解、命名我国政党制度,存在一个明显的逻辑错误,即把政党制度名称与政党制度特点混为一谈、以事物的特点指代称谓。实际上,政党制度名称是一个简单问题,一般用“国名”加“政党制度”来表述,如英国政党制度、美国政党制度等;通常所言的“两党制”并不是英国的政党制度名称,而是战后英国政党制度的现实特点;从历史上看,在1900年到1945年期间,英国曾经有过三党竞争格局,1924年、1929年工党在自由党的支持下曾经两次组阁。因此,我国的政党制度名称应该是“中国政党制度”或“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这样一个宽泛的概念与名称相对安全。若加上一些定语则容易出现逻辑或理论上的问题,如把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定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则有忽视“一国两制”、一个中国理念下的港台政党之嫌。
  深入研究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不仅要明确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概念与名称问题,把政党制度名称与政党制度特点区别开来,还必须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党观念与政党概念,这是研究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前提。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没有正确的政党观念,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政党制度观念。比如,西方政党理论或政党概念认为,政党是民主选举的工具、天生为争夺政权而存在。因此,有人认为,不以争夺执政权为目的的党便不是真正意义的政党,据此否认我国民主党派的政党属性。从根本上看,若否定了我国民主党派的政党属性,则我国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就成了一个“虚假命题”。因此,研究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必须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党观念与政党概念、对有关错误观点予以回应。实际上,政党概念是历史的、发展的、具体的,在不同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政党-国家-社会关系不同,政党的地位、作用与功能不同,人们的政党观念也有所不同。从本质上看,参加选举并不是政党的本质属性,选举只是实现政党执政与参政目的一种手段;通过执政或参政来实现政党意志或政党所代表的利益,才是政党的本质属性所在。
  
三、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点
 
  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是历史的、具体的,也是发展的,在不同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政党-国家-社会间关系不同,政党制度也会呈现出不同的国别或时代特点。只有对世界不同国家政党制度特点进行全面的横向比较,才能正确认识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点;只有对我国政党制度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进行历史的纵向比较,才能准确把握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特点。而且,人们可从不同角度、按照不同标准来理解政党制度、归纳政党制度特点,如从一定历史时期执政党的数量看,可分为“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等;从“竞争-合作”角度看,政党制度可分为只有竞争而无合作、竞争主导型、竞争与合作互动型、合作主导型、只有合作而无竞争等五种类型。其中,只有竞争而无合作、只有合作而无竞争属于两个极端类型;“两党制”国家多为竞争主导型,但两大政党之间的竞争也是以维护既有的政治制度为政治基础、在现有的宪法与法律范围内活动基础之上的有限、有序竞争;“多党制”国家多属于竞争与合作互动型,政党合作与政党结盟、政党协商与政治妥协是这些国家政党政治的常态。
  具体到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特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从“竞争-合作”角度看,我国政党制度显然属于“合作主导型”政党制度;这种合作,既是各政党坚持共同政治基础、政治原则、行为准则基础之上的合作,也是各政党保持相互独立、相互尊重、“求大同存小异”基础上的合作;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作为我国的合法政党,彼此之间具有独立性、并非隶属关系。(2)从政党关系角度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体现了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点,这一显著特点包括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三个方面:一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即各民主党派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关键所在,是我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政治基础;二是“多党合作”,这里的“多党合作”,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特别是坚持共产党领导为前提的,以政治协商为主要渠道、以人民政协为主要平台的政党合作。三是“政治协商”,这表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主要形式或主要方式是政治协商,而不是命令与强制;同时也说明,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与分歧,彼此要尊重差异、求同存异。总之,只有把上述三个方面统一起来完整理解,才能从政党关系角度准确把握我国政党制度特点;忽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有可能导致片面、甚至是错误理解。另外,“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也体现了我国政党关系的重要特点;特别是“长期共存、荣辱与共”,突出表现了我国政党关系的目标取向。(3)从党政关系角度看,一党执政、多党参政,即共产党是惟一的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合法参政党,这是我国政党制度的主要特点;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不是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关系,也不同于西方“多党制”国家联合执政的各政党间的关系。另外,执政党对政府具有领导监督作用,民主党派对政府具有民主监督作用。(4)从政党与社会关系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具有不同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是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具有进步性与广泛性特点。可以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一党领导、多党合作,一党执政、多党参政”这三句话集中表现了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点。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看一个国家政党制度的主要特点,主要是从全局、从整体意义上而言的,如理论界通常认可的“一党制”、“两党制”、与“多党制”,是就全国性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而言的,而不是就政党与地方政权的关系、或地方性政党与地方政权的关系而言的。因此,“一国两制”、“一个中国理念”下的港台政党问题值得思考,但对全国意义上的政党制度及其主要特点并不构成直接挑战。
 
四、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价值追求与基本功能
 
  每一种制度都包含一定的价值和目的,具有一定的功能或作用。德国法学家施米特甚至认为:“价值论不是某种科学的名称,毋宁说是整个现代文化与学术思想的精神特征。”[5]对政党制度而言,也是价值与功能的统一。首先,就价值或目的而言,有人把合作或和谐视为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价值追求,但合作与和谐主要强调的是政治过程或关系状态,并非根本目的。实际上,政党制度的价值并不是就政党关系而言的,而是就政党制度对国家与社会的发展作用而言的,因此,我国政党制度的价值追求从直接现实意义上看,在于追求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长期共存、荣辱与共,不断保持与改善党的领导;在根本意义上看,则是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而达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量、同心同德、合力共进,以达实现共同奋斗目标之目的。
  其次,就政党制度功能看,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具有聚合功能、稳定功能、民主政治功能。当代中国政党制度是在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统战工作有其策略性,但更主要的是它的战略性”[6],其根本目的在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革命的统一战线,去共同实现党的奋斗目标。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主要是从统战意义上来理解我国的政党制度,侧重强调政党制度的统战功能、社会整合功能、政治稳定功能等。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进步,政党制度的民主政治功能得以凸显;新时期,我们需要从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统一战线理论相统一的高度、从基本政治制度与民主政治的高度来看待我国政党制度,把政党制度的社会整合功能、政治稳定功能、民主政治功能协调统一起来。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正确认识政党制度的功能,必须正确认识政党制度功能与政党功能的关系,政党制度功能与政党功能既有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一般而言,政党具有集结民意与代表利益、目标制定与社会整合、政治动员与政治教育、组织政治参与、培养与选拔政治精英、举荐官员、组织与运作政府、监督政府、沟通国家与社会等功能;但政党功能有积极与消极之分,既可成为“冲突的力量”、又可成为“整合的工具”,既可成为维护现状的力量、也可成为改变现状的力量,既可成为保守的力量、也可成为社会变革的力量。政党制度功能一般则以维护政治稳定、巩固政治秩序、实现社会整合等积极功能、建设功能为主,具有克服、防止政党消极功能的作用。
 
五、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制度结构与制度精神
 
  政党制度结构与政党制度功能密切相关,影响着政党制度功能的发挥与价值实现。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反映的是影响国家全局的重大政治关系;从制度结构看,我国政党制度并非一种单一制度,而是一种具有内在逻辑的制度体系。概括说来,我国的政党制度具有内在的层次性,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宏观层面,政党制度反映了全国性政党之间的重大政治关系,也是全国性政党与国家、社会之间重大关系的集中反映,同时也反映了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说,政党制度的宏观层面事关全局,决定着一个国家政党制度的主要特点。二是中观层面,主要是指政党制度的运行机制,包括政党处理各种关系时的运作模式与运作机制,也包括政党与地方政权之间、各政党地方组织之间的关系模式,香港政党问题实际上属于中观或局部问题。三是微观层面,主要包括政党制度实践、运作过程中的具体制度与具体方式。总之,只有把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作为一个制度体系来看待、进行系统分析,才能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
  同时,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时期,建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还必须注意分析政党制度精神、培育政党制度精神、弘扬政党制度精神,把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精神、和谐理念等贯彻到我国政党制度之中,不断提高我国政党制度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要必须注意对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如依法治国是否必然意味着政党制度法律化,政党制度民主化与法治化之间具有什么样的关系,政党制度入宪是否必然要求制定专门《政党法》等等,这些都是中国特色政党理论体系需要解决的问题。
  
六、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历史证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是与我国的国情、党情相适应的,具有独特的政治优势,但也容易出现党政不分、权力过分集中、监督乏力、权力腐败等现象;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不是政党制度再选择,而是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来发展、完善的问题。从总体上讲,我国的政党制度有原则性、宏观的规定,但宏观制度缺乏中观、微观的制度支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高,从而导致了政党制度运行中的一些问题。同时,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对政党-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产生了一定影响,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要求增强政党制度的民主政治功能、社会整合功能;而且对政党制度的运行机制、运作方式等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在政党制度的宏观层面,要求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变化与政治生态的变化来正确处理政党-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科学界定各政党在国家和社会两个层面的角色与功能,合理划分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联系界别,合理配置政治资源,增强政党制度的吸纳力、包容性。在政党制度的中观层面,要求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参政的时代要求,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体制与执政体制,建立合理有效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机制、联系社会机制;完善政党制度的运作机制与运作程序,科学规范政党的执政与参政方式,合理规范中共与民主党派之间政治协商、合作共事、民主监督的体制、方式与程序。在政党制度的微观层面,要求根据民主法治的时代要求加强具体的政党制度建设与党内规章制度建设,在政党内部实行科学、民主、规范的管理;以政党自身建设促进政党制度建设,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总之,要按照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来加强政党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我国政党制度。
 
七、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评判标准问题
 
  如何评价、认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这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一般而言,政党制度的评判标准,既内涵着一定的价值判断,也包括实践判断,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政党制度的衡量标准,并不是单一尺度,而是一个综合的衡量标准。从内容指标上看,判断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的优劣与成败,不但要看其制度精神、制度结构与历史功绩,更要看其制度功能的现实发挥;不但要看其所具有的理论优势与应然状态,必须分析其现实优势与实然状态;不是以外界评价为衡量标准,而是以国内的评价标准为根本标准,因为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都产生、存在、发挥作用于特定的国家与社会之内,而不是之外,“对实践来说,事实的有利价值就是其存在的理由之一。”[7]在国内,不是以政党对政党制度的认可为根本评价标准,而是以人民群众对政党制度的认可为根本标准。总之,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是由该国的政治经济状况、文化传统、特定的历史条件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衡量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功效与优劣,最重要的是从我国国情与发展要求出发,以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能否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能否实现、促进与发展人民民主,能否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安定、促进社会和谐与团结,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否得到政党与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同等为衡量标准。
 
八、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理论依据与理论价值
 
  研究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必须深入、系统地研究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理论依据,认真总结这一制度所蕴涵的理论价值;只有如此,才能使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体系具有理论深度与强大说服力。就理论依据而言,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统战理论、政党理论、民主理论等,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理论基础;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系列思想,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直接的思想基础;而且,我们要立足实践、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丰富理论基础。
  同时,我们要深入发掘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所蕴涵的理论价值。概括说来,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深入研究:(1)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与代议制民主之间的关系。在当今世界,民主政治以代议制为主要特征;政党与政党制度是现代代议制有效运作的关键因素,因此,当今民主政治又是政党政治。我国的政党制度与民主政治、代议制民主之间具有什么样的关系,是否以独特的方式体现了间接民主?这需要深入研究。(2)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与协商民主之间的关系。尽管投票民主是当今民主政治的主要表现形式,但投票民主具有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容易激化矛盾、导致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而协商民主以沟通、理性为主要特征,可以弥补投票民主的弊端。尽管协商民主理论最早不是发端于中国,但我国有着久远的协商民主思想(如有的学者认为,梁漱冥在搞乡村建设时就提出了沟通理性,这远早于哈贝马斯的协商民主思想);更有着60多年的政治协商实践经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无疑体现、蕴涵着丰富的协商民主思想。(3)蕴涵着“和谐统一”的政治理念与中国文化传统。在当今民族国家,政党制度以维护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维护国家统一为前提;我国的政党制度也是如此,体现着“和谐统一”的政治理念,具有深厚的中国文化传统。(4)体现着协同思想。所谓协同论,最初是一个物理学原理,由德国斯图加特大学教授、著名物理学家哈肯在20世纪70年代创立。协同论认为,千差万别的系统,尽管其属性不同,但在整个环境中,各个系统间存在着相互影响而又相互合作的关系,其中也包括通常的社会现象。实际上,我国的政党制度恰恰体现了协同论思想,各政党之间不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关系,而是协助、合作、共生关系,各政党为达共同目标而通力合作、求同存异、协同共进。总之,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蕴涵着丰富的理论价值,这些理论价值本身也是我国政党制度的重要理论基础或思想基础,对此,我们应该深入发掘、进行系统研究。
  (作者: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注 释: 
 [1]林尚立:《党、国家与社会:党实现领导核心作用的政治学思考》,《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1年第1期,第15页。
 [2]李景治:《中西执政党执政方式比较及其启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第79页。
 [3]肖超然、晓韦:《当代中国政党制度论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序言第1页。
 [4]高放:《再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第8页。
 [5][德]施米特:《政治的概念》,刘宗坤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7页。
 [7]E.迪尔凯姆著:《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