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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和拓展人民政协的资源优势

日期:2010-05-25

虽然在我国通常所谓的“四套班子”中,人民政协是唯一一个不具权力性质的政治组织,这就是:它不同于党委,没有领导权;不同于人大,没有立法权;不同于政府,没有行政权。其实,人民政协这种协商而不决策、监督而不强制、参政而不执政、议政而不行政的“非官非民、亦官亦民”的性质特点,恰恰就是其优势所在。这种优势,最为主要地体现为人民政协拥有丰富的政党资源、界别资源和人才资源。

  因此,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科学发展的进程中,就应充分开发人民政协的政党资源、界别资源和人才资源。

  

  一、开发人民政协政党资源

 

  就人民政协的政党资源来说,在中共外还拥有八个民主党派,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从政党理论的角度看,这八个民主党派应当是从不同的侧面反映自己所联系的那部分劳动者和爱国者的政治和经济诉求的政治组织。从中国政党的历史上看,“一党执政、多党参政”的政党体制是我国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利用人民政协这一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制度平台和组织机构,共同参与决定和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虽然在这一政党制度的实践中有过曲折,但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并逐步形成了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而到1993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从法外制度转化成由根本大法确认的法内制度。[1]从而,这也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运行提供了法律基础和制度空间,各民主党派也充分利用人民政协进行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各民主党派在现实政党制度和政治格局中的特殊性,造成它们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过程中的作用还未得到很好的发挥。怎样把这些职能真正落到实处,真正体现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要求,就成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社会背景下,各民主党派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换句话说,这一任务就是人民政协如何进一步开发其政党资源的问题。

  要做好人民政协政党资源开发,巩固人民政协多党政治联盟,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开发各民主党派的组织资源。

  由于各民主党派在吸收成员方面的局限和限制,导致各民主党派的成员在年龄结构上偏大,在数量上偏少,有的民主党派如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在发展成员时,就面临着成员的基本面不足,显得捉襟见肘。由于民主党派难以有效补充新生力量,因而造成了它们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各民主党派实现其组织成员的新老交替,尤其是实现其领导班子的年轻化,就成为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因此,在保持各民主党派的基本格局不变的情况下,建议适当放宽它们吸收成员的条件和限制,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其组织资源的开发。当然,对于各民主党派来说,还有一个挖掘内部潜力的问题,例如,各民主党派内部的民主化问题、领导班子的组织领导能力和道德素养的问题等。

  (二)开发各民主党派的制度资源。

  各民主党派的制度建设是其自身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自身建设中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保障性的建设,是工作经验的升华和规范,是发挥其参政党自身性质、地位和作用的重要保障。[2]2005年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就是从国家制度建设的角度着眼,明确要求“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加强自身建设,并特别要求各级党委要支持民主党派的制度建设,以逐步建立一套适合于民主党派自身特点、促进民主党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运作机制。

  那么,究竟如何进行制度资源的开发呢?由于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因此,其制度资源的开发和创新主要也就围绕如何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而展开。目前,各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问题上存在的不足有:一是参政议政发展不平衡。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但是这种参加、参与,地方上如何执行和操作,全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实施细则。二是对参政议政认识不清。目前,关于参政议政的范围、形式、方式、渠道等并没有严格的划分和规定,这就造成了各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问题上,虽有参政议政的热情,但对于如何进行参政议政不甚了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参政议政的效果较差。三是参政议政的信息渠道不足。民主党派没有执政党那样的信息资源优势,缺乏正常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渠道,这大大影响了参政议政的效能。四是参政议政的能力不足。由于人民政协是一个不具权力性质的政治组织,除了其获取信息的渠道不足之外,它参政议政的渠道不够通畅,参政议政结果的执行上也和执政党存在很大差距。[3]各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方面存在的制度上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这些不足之处就成为民主党派制度资源开发方面努力的方向。

  (三)开发各民主党派的思想资源。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因此,要有效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作用,加强思想方面的建设,以实现思想观念的转型和创新是非常必要的。一般认为,各民主党派要加强思想建设,除了在本组织内倡导学习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爱国主义和中国国情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外,还要注意对组织成员进行政党意识、民主监督意识、参政意识等的教育和培养,以不断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的能力。[4]笔者认为,这些都是必要和必须的,因为这是中国政党制度和政治格局的要求,但是否可以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各民主党派还应展开以下两个方面的思想建设:一是对本党历史、本党领袖的思想的学习,增强本党成员的历史感和成就感,进而增强他们参政议政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意识。二是在当前社会结构转型和经济利益分化的情况下,各民主党派尤其要强调对本党所联系的那部分劳动者和爱国者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形成调查报告,把本党成员的呼声和更加广泛的社情民意系统化,利用适当的沟通渠道和政治程序,把他们的政治要求、意见和建议传递给政策制定者。

  

  二、开发人民政协界别资源

 

  就人民政协的界别资源来说,它是为代表一定社会阶层和社会组织而在人民政协设置的,它涵盖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人士,同时,它又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阶层结构变化的实际情况,不断吸纳新的社会群体的代表。人民政协的界别反映了人民政协的广泛性、代表性。这种局面,正如全国政协副主席郑万通指出的:人民政协按照“‘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努力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形成了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广泛团结、共同奋斗的良好格局。”[5]

  人民政协界别所反映的广泛性、代表性具有十分鲜明的政治意义,即它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社会各界人士广泛、深入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高了政治协商的质量和水平,把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系统化的表达,从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在当前,由界别组成已经成为人民政协组织的一个显著特色,成为社会各界进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和有效的制度性保障。在20062月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第一次把突出界别特色作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特有内涵,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之所以要突出人民政协的界别特色,是和我国已经发展变化了的社会实际有着密切的联系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的界别优势,以体现人民政协的团结和民主的主题,有效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政协界别委员的设置要合理,以体现社会的实际情况与发展、变化。

  政协界别是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阶层结构变化的实际情况而设置的,因此,一方面,要求在界别设置时,要以当时的社会结构、社会阶层以及社会组织形式等的具体情况为依据,以真实反映社会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社会阶层以及社会组织等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这就要求应对政协的界别进行适时的调整,尤其要让那些新兴的社会组织拥有自己的代表,以真实反映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当然,如果政协界别设置合理、调整及时,也可以体现出人民政协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调整界别政协委员的构成,以体现人民政协的广泛性、代表性。

  就目前的界别政协委员构成中,有三种情况值得注意:一是中共党员占有很大的比例;二是多是所谓的精英人物;三是多“大龄”人士。这种状况应当改变。理由是:1.政协的主要是让非中共人士进行参政议政,以及让非中共人士对中共进行民主监督,但是,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即各级政协都是在中共党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的,在这种情况下,中共界别的委员人数没有必要太多,而应当在协商、推荐各界别的委员时,优先考虑非中共人士。2.界别委员较多地倾向于从“强势”界别中选择精英人物来担当,这样就忽视了从“弱势”界别中吸纳委员。这势必影响到政协委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3.一些界别委员常是对那些退居二线或退休前的领导干部的一种照顾性、安慰性的政治安排,他们往往年龄较大,没有精力和心思从事政协的相关活动。年龄大的委员多了,势必会影响到年富力强的委员的数量。

  ()增强界别委员的界别意识,以体现人民政协工作的针对性。

  根据目前界别委员的活动及其效果来看,他们的界别意识不明确。虽然他们是由某一界别推选为政协委员的,但是,他们往往并不代表界别来活动,从而也不能很好地反映界别群众的意见和呼声。针对这种情况,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增强他们的界别意识,牢记自己的界别身份,自觉加强与他们所在界别群众的联系,积极反映界别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成为富有个性特点的“界别之声”。

  (四)建立健全政协界别的工作机制,以体现人民政协工作的有效性和民主性等。

  就目前的界别工作机制而言,全国并没有相对统一的做法。根据一些地方富有成效的实践,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建立界别群众推荐委员的选拔机制。在界别政协委员的推选中,要让界别群众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2.完善界别召集人的产生办法。一般地,那些由党派和特定团体独自构成的界别,其召集人应明确由党派或团体的领导人担任。那些不是由党派和团体独自构成的界别,其召集人应由该界别选举产生。3.完善界别活动的运作机制。目前,还没有为专门的为界别工作提供服务的机构,导致界别委员进行活动时往往陷入大量的日常事务之中,从而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因此,要建立专门的为界别工作服务的机构。4.建立界别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口联系制度。双方相互配合,可以大大提高工作的成效。5.完善界别活动的方式方法。[6]

  

  三、开发人民政协人才资源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经过数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以及思想观念等领域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使得我国在发展进程中,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更加需要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其中,人民政协理应发挥重大的作用。这是因为,就人才资源来说,人民政协是一个“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政治组织,各民主党派、各界别都拥有着大量的优秀人才。据统计,到2006年底,省、市、区、县政协组织数量有3160个。在委员数量方面,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180位,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2237位,全国各级政协委员的数量达61.5万人。而且,从总体上看,在新时期各民主党派发展的新成员,具有年龄下降和学历、职称、职务上升的趋势。

        尽管如此,在新时期,人民政协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比如,人民政协尤其是各民主党派可以说是汇集了大量的专门人才,但是,随着大量优秀人才被吸纳到中共的党员队伍中,中共干部的年轻化、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一大批“学者型干部”、“专家型官员”的出现就是证明。因此,如何继续保持人才和智力优势,就成为人民政协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问题。

  那么,要开发人民政协的人才资源,除了进一步调动人民政协尤其是各民主党派成员的积极性之外,最为重要的是,要为各民主党派吸纳新成员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事实上,人才在加入政治组织时选择的多样化,不仅不会约束人才的能动性,反而能够促进其能动性的发挥。

  

       总之,人民政协作用的发挥和影响力的扩大,依赖于政党资源、界别资源、人才资源的充分开发和拓展。同时还需要处理好各种关系,加强各种资源之间的整合,充分体现人民政协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合力作用。

  (作者: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 

 

释:

  [1]浦兴祖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47页。

  [2]邱永文:《人民政协与参政党制度建设》,《湖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3]参见邱永文:《人民政协与参政党制度建设》,《湖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4]参见周国富:《论政协文化建设》,《理论研究》2009年第1期。

  [5]郑万通:《人民政协,改革开放三十年》,《人民日报》20081210

  [6]参见李世嘉:《关于政协界别问题的思考》,《上海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讯》2008年第5期;张星凌:《增强表达意识,提高议政水平》,《浦江纵横》200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