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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庚(1874—1961)

陈嘉庚(1874—196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三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福建同安人。1890年去新加坡经商,以后长期侨居新加坡。1910年,加入中国同盟会。同年当选为新加坡中国总商会协理、道南学校总理,并开始致力于教育事业。1911年被新加坡闽侨推举为福建保安捐款会会长,筹款支援福建省财政。1912年回国筹办集美小学。1913年后,在家乡相继创办幼稚园、中学、师范、商科学校、农林学校、女子师范、水产航海学校,以及医院、图书馆、体育馆、农村试验场等。1919年,创办厦门大学,并组织同安教育会。1924年在新加坡创办《南洋商报》。1928年任新加坡山东惨祸筹赈会主席、福建会馆主席。1931年任陈嘉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932年1月任国难会议会员。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国民参政会第一届参政员。1937年8月,任新加坡筹赈祖国难民总会主席。10月,任南洋华侨总会主席。1938年,当选为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主席。1940年3月, 组织南洋华侨回国慰劳视察团,赴重庆、甘肃、陕西、青海、福建等地慰劳抗日将士,并专程访问延安。1941年,创办南洋华侨师范学校。12月,任新加坡华侨抗敌后援会主席。1946年10月,创办新加坡《南侨日报》。1947年,创办《南侨晚报》。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1953年1月,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1954年12月至1961年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56年6月,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同年10月,任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是第一、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