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提案及办理复文选登

关于健全和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的提案

2011-03-02


案    由:关于健全和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的提案
提 案 者:马开贤 穆可发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国家民委研究办理
民族团结,是中国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维护民族团结有着特别重要意义。传统的观点认为,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大大化解乃至消除民族意识和民族感情,但是,现实的情况是,现代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教育水平的提高、普及以及全球交流平台的形成,为民族意识的觉醒创造了充分的条件。由于民族认同本身的可塑性和可操作性,在激烈的竞争中,"民族"作为一种符号,民族意识作为一种可资利用的资源往往是经常被运用,因为它具有超强的凝聚力,具有超强的社会和政治动员能力,人们往往会欣然团聚在"民族"的旗帜之下,为"民族"的利益而奋斗。这种操纵的结果之一就是民族意识的普遍激活。定期对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进行适当的调控和预警就显得十分必要。
情况分析:
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加强对影响民族团结"热点"、"难点"问题的协调化解工作,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既要防止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群体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归结为民族问题,又要防止由于处理不及时、方法不得当使个体问题发展成群体问题,使一般性的群体事件发展成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
密切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做好包括民族上层爱国人士、宗教界有影响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少数民族英雄模范代表和少数民族在社会各界的代表等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建立学习、参观、慰问等工作机制,关心和解决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在学习、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保障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生活不低于当地中等收入群体生活水平,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在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方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对策建议:
一、建议国家建立或制定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机制和预案。要最大限度地团结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坚决打击各种渗透、破坏、分裂活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结合新时期我国民族团结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国家应建立或制定正确处理影响我国民族团结的机制和预案。
二、建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国家层面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任务落实、量化管理、经费保障,确保民族团结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国家和各省区市民族类学会的支持和指导,发挥其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作用。定期组织进行民族团结工作形势研判,认真开展影响民族团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断完善涉及民族方面的群体性事件预案,努力把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建议切实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建议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的意见,把这项工作列入民族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切实加强领导,并指导各省区市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