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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普查普治保障机制的提案

2011-03-02


案    由:关于建立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普查普治保障机制的提案
提 案 者:洪天慧  甄  砚  张黎明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卫生部会同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研究办理

  妇女健康水平是反映民族健康素质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妇女的健康状况显著改善,生命质量有了极大提高。但是,随着社会生活环境和妇女疾病的不断变化,乳腺癌、宫颈癌已成为严重威胁妇女健康的两大疾病。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我国每年宫颈癌新发病例约13.15万人,占世界宫颈癌新发病例的28.8%;乳腺癌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高于全球平均2%的水平。农村地区是妇女"两癌"的高发区。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的健康问题,2009年把农村妇女妇科病定期检查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纳入国家新医改方案、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福音。随后,全国妇联和卫生部公布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在三年内对全国1000万农村妇女开展免费宫颈癌检查试点、对120万农村妇女开展免费乳腺癌检查试点。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国已有111.5万名农村妇女免费接受宫颈癌检查,33.1万名农村妇女免费接受乳腺癌检查。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在项目的实施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项目覆盖面较小。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按照人口增长系数,推算2007年全国35~64岁农村妇女人口数约为1.36亿,而目前中央转移资金补助的"两癌"检查项目只涉及全国部分县市区的1120万名妇女。外出务工妇女和城镇未就业妇女均无法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二是西部地区基层医疗条件和专业技术力量薄弱。部分地方缺乏检查设备或检测设备陈旧,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特别是缺乏熟练掌握细胞学检查和阴道镜检查技术的相关人员,容易出现漏诊和误诊。
  三是项目工作经费不足。目前除全国妇联协调社会捐赠的1000万元专项宣传经费,并按一定比例划拨给各省(区、市)妇联及项目县妇联外,地方财政给予"两癌"检查项目的配套宣传、培训及督导等工作经费较少,项目实施面临很多实际困难。
  四是后续治疗费用问题有待解决。尽管"两癌"治疗费用已基本纳入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但报销的比例较低,妇女和家庭承担的经济压力较大,负担较重,特别是贫困妇女的治疗费用存在一定的困难。
  五是妇女健康知识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2009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对接受宫颈癌检查的妇女进行了宫颈癌防治知识问卷调查,约70%的妇女知晓或部分知晓,有30%的妇女不知晓。
  妇女健康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可大幅度降低乳腺癌、宫颈癌的发生几率,提高治愈率,降低治疗的成本,大大节约卫生资源、减轻社会负担。为推进"两癌"检查工作,使广大妇女真正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我们建议:
  1.建立农村妇女"两癌"普查长效机制。建议国家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建立定期为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的长效工作机制,使35~64岁的全部农村妇女都能定期接受"两癌"免费检查。
  2.解决"两癌"后续治疗费用问题。建议将城镇未就业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将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治疗费用纳入农村新型医疗合作报销范围。同时,将贫困妇女治疗费用纳入民政部门的扶贫救助保障体系,缓解贫困妇女治病难问题。
  3.加强对地县级医务人员有关"两癌"检查业务技能的培训,并配备必要的设施。
  4.加大妇女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建议财政部门按照接受检查的妇女每人一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妇联和卫生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传播妇女健康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