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提案及办理复文选登

关于大力加强民主监督力度,坚决遏制公安系统中的不作为、胡作为和腐败行为的提案

2011-03-02


案    由:关于大力加强民主监督力度,坚决遏制公安系统中的不作为、胡作为和腐败行为的提案
提 案 者:葛剑平
审查意见:建议由公安部会同全国政协办公厅研究办理

  公安系统属于政府的一个特殊行政部门,长期以来存在着法律监督不到位、民主监督缺位。近年来全公安系统已成为不作为、胡作为和腐败的重灾区,已经极大地影响了国民对国家政权公信力的信任度,已经成为政权稳定的一大隐患。"公安腐败"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仅谷歌搜索此词条就达到386万条,重大案件不断涌入公众视野。例如,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曾任省公安厅厅长)、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曾任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等腐败案件,地市县级的案件就更多了。尤其是文强案涉重庆公安系统局处级干部20多人,涉黑和养黑之恶果震惊国内外,涉及14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民众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为什么在公安系统会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全国各地社会治安问题之中,还潜伏着多少"文强"?如果把经济领域出现的腐败称之为肌体腐败,公检法系统存在的腐败就威胁到了心脏,必将影响社会的平稳。
  2009年年底中纪委发布反腐败文件,不仅仅要在文件上体现,还要创新途径,落实到位。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和完善民主监督的力度,增加实效性、有效性。具体如下:
  1.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公安系统属于政府的一个特殊行政部门,具有强大的侦查和执法权力,是维护社会公正和安全的源头。但是,与检察院和法院比较,缺乏法律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缺乏每年向人大述职,向社会公布的有效方式,权力运转极为不透明,执法任意,拿卡要索贿现象严重,不作为胡作为和暗箱操作盛行。建议公安系统应定期向人大专门委员会述职,加强监督工作。
  2.发挥各级政协对于公安系统的民主监督作用,要使得政协的民主监督有力度,要有形式,更要有内容,加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作用,不仅要进行结果监督,更要关注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
  3.建议由上一级政法委聘任特约监督员,进一步加大公民的知情权,进一步加大公民的监督权,才能使得人民生活更幸福更有尊严,才能使得我们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约监督员要向社会述职,监督执法过程中公开、公正和公平的质量,阳光就是老百姓的眼睛。
  4.目前,公安部和相应系统举报社会的违法犯罪渠道比较通畅和有效。但是,对于系统内的不作为、胡作为和腐败行为没有有效途径,甚至出现打击报复现象。建议在公安部设立部长信箱和举报网站,反映和举报各级公安系统存在的问题,在各级纪委、人大和政协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