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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惩处学术腐败加强学风建设的提案

2011-03-02


案    由:关于惩处学术腐败加强学风建设的提案
提 案 者:葛剑雄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教育部研究办理

  学术腐败日益严重是不争的事实,在去年的政协会议期间我曾多次发言,并曾向中央领导面陈。去年三月,教育部长召开座谈会,宣布对学术腐败零容忍,但一年来并无实际行动,以至学术腐败愈演愈烈,早已积累的弊案也得不到惩处。学术不端、学风不正的现象也长期得不到纠正,学风建设任重道远。为此建议:
  一、对学术腐败应真正实行零容忍。对认定学术腐败要有严格的界线,只能指利用权力、金钱或实际利益非法获得学术成果、地位、声誉或利益的行为,不能扩大化。但对查有实据的学术腐败人物或事件必须像对待其他腐败行为一样,彻底清查,严肃处理。对其中涉及党纪国法者,应提交各级纪委、监察部门予以惩处。
  对高校和教育系统被揭露的学术腐败,教育领导部门应负责对其中涉及学术的部分进行调查和定性,然后交主管的党政部门处理。
  凡涉及学校或部门领导的举报ZW内容,应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不应由本单位调查处理。
  二、对已经存在的学术不端、学风不正、不规范的行为,如一般性的抄袭、剽窃、伪注、伪引、数据弄虚作假等,除情节严重或已经触犯法律者外,应以教育为主,既往不咎,今后从严,注重学风建设。建议在一个规定的期限以内,允许个人或单位自动清理,将涉及学术不端、不规范、学风不正的论著、成绩、学历、学位、成绩等予以修改清除,除受到法律诉讼者外不再追究。
  三、改革相应的制度或规定,以利学风建设。如评奖、评估、项目申报、经费分配、学科或学术点申报、职称评定、学位授予、研究生教学、论著发表、学术成果认定等各方面都应实事求是,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不强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