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提案及办理复文选登

关于加快我国西部地区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提案

2011-03-02


案    由:关于加快我国西部地区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提案
提 案 者:刘家强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工业信息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研究办理

  建立工业集中区是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是开展招商引资的有效平台,是推进项目建设的重要载体。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园区化所带来的集聚作用、整合作用和带动作用日益凸显。最近我们以四川乐山、德阳工业集中区建设和发展为切入点,开展了调查研究,发现西部地区工业集中区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发展工业集中区的认识不足。由于西部地区工业集中区建设起步时间较短,所以对园区经济的认识不深刻,对发展模式的理解不够清晰,在认识上还存在误区,很多地方在建设工业集中区前缺乏整体的战略构想。
  二是对工业集中区建设缺乏宏观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的规划论证。在整体规划的全面布局、产业结构分布和功能定位上存在偏差,区域环评工作进展比较缓慢。以乐山为例,到目前为止,全市12个集中区,除高新区、犍为、马边全面完成,峨眉完成了3个分园区,沙湾上报待批外,其余区县进展力度均不够。
  三是建设工业集中区的机制有待完善。一些园区职能不强、事权分离,行政管理体制需要完善。在建工业集中区的过程中,很多地方政府引导性不强,引入市场机制不够,缺乏按照工业集中区运行规律建立的完备机制体系。
  四是工业集中区投资强度不够,入驻大型项目较少。大部分西部地区工业集中区融资平台建设滞后,本级财力不足导致基础设施建设启动缓慢,企业生产用天然气、电力等资源普遍紧张,在供给高峰尤其严重。在招商引资上,缺乏必要的环境支撑,导致总投资的数量不足,招进企业的科技含量偏低。在土地的使用上浪费加大。园区内部分企业超额占用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却并未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就业作出与之相适应的贡献,有些企业几年的税收,甚至连政府因提供工业用地而出现的征供地价差都未找平。
  五是建设工业集中区征地拆迁后失地农民的后遗问题。一些地方在安置和补偿问题上关注失地农民长久生计考虑不足,失去土地的农民在住房安置、社会保障以及再就业等方面均难以得到保证,社会稳定存在压力。
  为了加快我国西部地区工业集中区的建设,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建设工业集中区重要性的认识
  西部地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业集中区是"投资拉动、产业支撑"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区域发展、工业发展的主要抓手。建设工业集中区是走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举措。
  二、加强前瞻性研究、高标准规划的制定和落实
  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准确定位,突出特色"的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园区建设,要着力做好工业集中区的整体规划和工业集中区自身的特色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各省的优势产业,高起点、前瞻性地进行研究规划,着力体现各省自身优势特色;要形成对规划落实的有效的保证手段,建立制度保障,坚决避免常规化、建设乱的局面;逐步建立健全评估机制,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对规划进行修订完善,使之适应园区内产业集聚、产业升级、产业配套的需要,做到基础设施规划与产业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建设,为大型骨干项目、主导产业项目、配套产业项目留下足够的发展空间;要着重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做文章,延伸链条,达到资源能源利用的最大化和环境消耗的最小化。
  三、逐步探索将市场机制引入集中区建设的模式,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机制
  要逐步将市场机制引入集中区建设的机制中,积极探索引入民间资金进入工业集中区的模式。尽快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管理权限,统筹、协调、管理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园区日常管理等项事宜。进一步减少项目引进的中间环节,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应针对不同的项目,根据各地的实际,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土地、环境等宏观管理手段,出台优惠政策;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为园区建设服务,合力推进集中区建设;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调动区县部门积极参与,尽快形成拳头力量、合力推进格局,确保工业集中区建设尽快见到实效。
  四、从资金、基础设施、招商引资、人才等方面着手,解决好集中区的运行问题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集中区建设投资强度
  西部各省财政应确保工业集中区专项资金到位,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用于全省国家级园区建设。抽调部分资金用于工业集中区建设较快的区县,积极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向市场,做到谁建设谁受益;大力推行BT等多种融资方式,引进社会资金,参与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在园区的企业项目发展上,要建立健全诚信评估担保体系,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努力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通过注入资金、土地资产等方式,建立有一定实力的公司,以此为依托,用担保方式引进银行资金。
  (二)合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项目承载能力突破
  对工业集中区内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要列入年度发展计划,以利于提高项目的承载能力;各集中区要选择有项目意向的重点区域,以路、水、电"三网"为重点,完善功能配套,提升园区形象,切实增强工业集中区的吸引力和集聚力;一些条件成熟的地域要加快标准厂房建设,更好地为集聚中小项目创造条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园区的政策指导,抓好灾后重建新增用地计划指标的落实,切实突破土地瓶颈。
  (三)进一步更新理念,增强招商引资力度
  要不断更新招商理念,努力创新招商方法,丰富招商内容,在坚持并不断完善过去招商形式的基础上,逐步探索活动招商、项目招商、"飞地经济"等新的引资方法。同时,在兼顾当前利益的基础上,要将长远利益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转变招商思路,提高投资强度,多引进科技含量高的企业。注重项目质量,逐步规范引进内、外资的制度,建立一套可考核、可操作的"准入制",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尽量做到大量占用土地资源而又不能达到相应效益的项目不招;不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不招;不符合低碳经济的高耗能项目不招。真正将各地的招商引资变为"招商选商、引资择资",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四)建立高素质的工业集中区建设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
  应充分整合和利用高等学府的科研力量,由政府出面搭建学校和企业互动交流的平台,引进本地优势人才资源参与集中区和企业的科研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与企业建立对口培训机制,为企业定向培养技术工人;大力引进东部金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建立健全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竞争激励机制,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创造有利于引进人才的良好政策环境,为工业集中区企业和项目做大做强储备足够的人力资源;加强各集中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尽快开展土地、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等方面的系统培训;积极组织考察东部地区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先进经验的活动,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定期组织召开各工业集中区(园区)工作协调会,加强工作经验和信息横向交流,互相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后续保障问题
  工业集中区建设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决不能损害农民利益。这是一个大的前提,也是贯彻"重民生、保民生"的具体体现。一是要将失地农民的搬迁与小城镇建设进行结合,实现统一规划和双方联动。二是要把征地补偿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以土地换保障,形成完善的社会保障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三是组织就业培训,培养就业能力,积极争取使他们能在园区企业内上岗,同时创造良好的创业条件,鼓励乡镇居民走自主创业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