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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腐倡廉亟待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的提案

2011-03-02


案    由:关于反腐倡廉亟待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的提案
提 案 者:曹义孙
审查意见:建议中央交中央纪委研究办理

  反腐倡廉既需要科学化,又需要民主化,既要强调制度设计,又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反腐倡廉没有科学性的制度设计是不行的,但仅仅有了制度,即使是科学的制度也不能完成反腐倡廉之大任,因为任何制度都需要人去执行。多年的实践证明,反腐败斗争之所以不断深入发展,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有一支政治坚强、能打硬仗、党和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当前,我国正处于并将较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根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处于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复杂局面,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的持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
  调查表明,我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执法执纪能力不断增强,队伍整体结构不断优化,能够较好地完成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但是在某些方面也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等等。
  因此,建立一支高效公正廉洁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完成反腐工作任务的重要前提。而建立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要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选用、培养和使用三个环节,而尤为重要的是要抓好"入口关"。对特殊职业施行资格准入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也是我国提高各领域干部队伍素质的一条重要经验。如近十年来,我国在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等司法领域推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施行国家法律资格准入制度,为提高司法机关干部队伍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提出如下建议: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借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等成熟做法,结合纪检监察领域的工作特点和需要,加快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具体做法:
  一、由中纪委、中组部等有关部门牵头,成立"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课题组",加强对制度设立的有关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二、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试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就此成立调研机构,总结调研存在的问题、经验和好的做法,为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的实施提供实践范本。
  三、加强纪检监察专业的学科建设和理论建设,充分发挥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作为我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学科的领头作用,聚集全国纪检监察研究人才,形成有组织、有规模的研究群体,为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提供理论基础,为培养高层次的纪检监察人才做好理论准备。
  四、在制度设计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作为我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学科领头作用的地位和作用,建立规范化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教育配套制度,为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五、创设公开发行的反腐败研究理论刊物,填补我国至今尚无反腐败理论专业刊物的空白,为纪检监察的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提供高层次平台。
  六、研究新形势下我国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知识和素质结构要求,在条件成熟时,试行"党和国家纪检监察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制度",设立相应的考试中心和教材中心,为从业资格的考试制度提供保障条件。
  七、争取国务院学位办等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确立纪检监察的学科地位,将纪检监察单列为独立的二级学科,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学科的学历教育和学位教育。
  八、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在组织部门的政策支持下,逐步将纪检监察系统外的党政干部纳入到纪检监察教育培训范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的专业机构,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及其他相关机构,应当针对纪检监察系统外的党政干部的特殊需要,提供专门化的廉政教育套餐。必要时,应当将廉政教育向非国有企业的中高级管理干部开放,条件成熟时,可将廉政教育纳入到公民素质教育体系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