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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海南设立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提案

2011-03-02


案    由:关于支持海南设立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提案
提 案 者:迟福林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中国银监会研究办理

  近10多年来,我国地方金融尤其是地方性商业银行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全国的情况比较,海南省自从1998年海发行被行政关闭之后,地方金融发展严重滞后,处于边缘化的状态。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推动建设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这对海南地方金融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海南重振地方金融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为此,建议国家有关方面积极支持海南尽快组建地方性金融机构。
  一、海南设立地方性商业银行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直接依赖以金融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美国佛罗里达州在气候、地理环境、经济发展历史和旅游市场定位方面与海南很相似。该州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是金融业十分发达,有300多家金融机构,仅迈阿密一个城市就有100多家银行。
  (二)设立海南地方性银行,关系到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信心问题。组建地方性商业银行是方方面面关注和期待的重要举措。从全局考虑,直接发起组建"海南商业银行",尽可能地缩短发起成立的时间周期,对吸引岛内岛外投资建设国际旅游岛意义重大。
  (三)设立地方性商业银行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海南是目前除西藏以外唯一没有地方性商业银行的省份,金融服务主要由四大商业银行在海南的分支机构提供,而这些金融服务又往往由于多种因素,很难贴近海南发展的实际需求。2008年海南通过银行系统体系净流出资金累计达219.9亿元,占当年新增存款的44.6%。
  二、海南设立地方性商业银行的条件已趋成熟
  (一)政策环境。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希望海南在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旅游业及相关服务业转型升级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海南至今没有一家地方性商业银行的现状,与国际旅游岛建设需求严重不适应。因此,应利用国家给予的相关政策,加快组建海南地方性商业银行。
  (二)资金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银监会的规定,海南利用中央财政补贴50亿元中的20%~40%左右,就可以成立一家相当规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
  (三)战略投资者和金融人才。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逐步推进,为海南吸引国内外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和高水平的专业化金融人才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三、设立海南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建议
  支持海南直接发起设立地方性商业银行。可由海南省级财政出资成立一家投融资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发起并引入合格的战略投资者,直接组建海南商业银行。
  鉴于此,建议国家有关方面能够尽快批准设立海南地方商业银行,由此实质性地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