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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民营企业作为研发主体参与国家重大专项课题的提案

2010-02-26


案    由:关于鼓励民营企业作为研发主体参与国家重大专项课题的提案
提 案 者:全国工商联
    提案提出,随着我国各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大批的民营企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目前许多民营企业日益重视研发投入,企业研发能力不断增强的现状,应该真正使民营企业作为研发主体参与国家重大专项课题,以便加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减少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后即束之高阁的现象,增强国家重大专项课题的实用性和应用价值。
    提案建议:一是大量吸收民营企业技术专家进入国家及地方的专家库。二是国家对于不同类型的课题,应选择不同的研发主体。三是国家重大专项课题在立项阶段,不仅要征求大学和科研院所的意见和提案,也应充分吸收具有技术研发能力的民营企业的意见。四是对国家重大专项课题组内产学研的分工及费用分配原则制定操作细则。五是鼓励民营企业出资参与国家课题。可以设置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的资金门槛。同时鼓励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独立从事科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