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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合理地进行高等院校职称评定的提案

2010-02-09


案    由:关于科学合理地进行高等院校职称评定的提案
提 案 者:黄维若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分别研究办理

    去年以来,我国高等院校进行了职称重新评定工作,将以往笼统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四级职称,细分为一级教授、二级教授、三级教授等十数等。这样,更真实而确切反映了被评者的教学科研水平,有利于推进教学与科研,同时也与国际惯例有某种程度的接轨。
    但是这个职称评定在标准和规范上有不科学的地方。比如:一级教授是由国家直接授予高级教员,其对象主要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但在国内,哲学社会科学及艺术类的范围内,是不设院士的,于是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及艺术学的高等院校教员,就几乎不可能评上一级教授。据我所知,北京大学文史哲类被评为一级教授的,仅季羡林先生一人。北大如此,全国其余高等院校情况可想而知了。
    中国在哲学社会科学及艺术学高等教育领域的水平真的就这么低吗?其实际情况是,在上述领域中,中国有不少的顶尖人才。比如汉学也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与教学,其中心不在中国又在哪里?现在许多外国都在成立孔子学院,而我们国内却连这方面的一级教授都几乎没有。这是完全说不过去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仅仅是指经济水平和自然科学技术上去了,它更是指中华文化、文明被更加发扬光大。
    所以我们应该立即着手改变职称评定过程中这种文理不平衡不合理的现象。
    为此建议:
    一、哲学社会科学及艺术学等门类,评定一级教授时,另行制定标准,不要按两院院士这类标准一刀切。
    哲学社会科学及艺术学等学科确有高水平的人才,应该被授予一级教授职称。标准总是能定出来的。
    二、或者,另行设立社会科学类院士,社会科学类院士可以并入中国科学院院士行列,也可以另起炉灶,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名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