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尽快解决市场上廉价药品短缺,保证百姓基本用药的提案
提 案 者:戴秀英刘荣玉孙丰源孙建方肖红吴以岭
翁国星高春芳夏宁菊红花范利温建民
邱贵兴史大卓李森恺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卫生部、工业信息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分别研究办理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当前百姓看病药价太高的难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常见廉价药逐渐消失、廉价救命药紧缺的问题需要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国内一份对12个城市42家三甲医院临床用药调查结果,大医院缺常用“廉价药”的情况严重。短缺药品的数量高达342种。短缺药品主要是医院临床大量使用的常用药、治疗特殊病的药品。这些短缺药品都有一个共性,就是价格便宜。短缺药的价格分析表明,211种药的价格大部分在30元以下,其中130种药在10元以下、占到61.6%。而10元以下的短缺药中,5元以下的药品占了69%,3元以下的占42%。
发改委的调研结果,确定250余种廉价短缺药品。廉价有效药品的短缺将对群体性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带来严重的威胁。是“看病难、看病贵”中的又一个需要国家高度重视和尽快解决的民生难题。
廉价有效药品短缺的原因:
一、全国现有4000多家药厂,生产品种的97.4%是已上市品种的同类仿制药。如此大量的仿制药上市,冲击了“廉价药”市场。而且,国家定价政策并没有向“廉价药”倾斜,保护力度不够。药品审批监管不严、定价招标对“廉价药”保护不力、药品目录管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方面的因素,导致了“廉价药”短缺。
二、廉价常用药品利润低,生产成本高,生产厂家不愿生产、流通企业不愿意经营、医院“以药养医”体制促使廉价药品的短缺,医院愿意采购高价药品,医务人员愿意给患者多开药,开贵重药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廉价药品在终端消费环节受到抑制。医疗费用的负担最终还是转嫁给老百姓。要让百姓看病更便宜,就要监督和保障医院、医生使用“廉价药”。
为此建议:
一、将廉价常用短缺药物管理作为国家药品管理的重要内容。增加相应的职能和专门机构,建立药品长效管理机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动态地反映药品供需情况,避免临床必需药品断档。其主要职责是:开展短缺药品的申报、调查、登记和信息反馈;组织审核和评价短缺药品;指导和督促药品生产企业投入或恢复短缺药品的生产,组织流通企业对短缺药品的调拨和配送。
二、推进我国药品定价机制改革。采取“限高和保低”相结合的定价原则,允许廉价药适当提价,对用量大、价格低的临床常用药进行价格保护和政策扶持。使廉价药有一个合理的利润空间,提高生产企业、经销企业、使用单位的积极性。尽快对所有药品实行国家统一定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
三、严格药品的准入和注册管理。提高药品准入的门槛,对所有药品进行重新审查,对常用药物的同类仿制品种要严格筛选,取缔那些主要成分相同、疗效没有明显改善的药品。严格控制新药的审批,对仿制药的生产和上市控制一定的数量。
四、为廉价药制定目录,廉价药的生产和临床应用要有衔接,不能随意中止廉价经典药的生产。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邀请临床专家、药企流通人员为廉价经典药界定概念、划定范围,对临床一线的必备药进行筛选,尽快为价格低廉、疗效显著、有一定市场需求的药品制定“廉价药目录”,纳入医保目录。保障基本用药。
五、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步伐,从根本上解决以药养医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和推行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制度,特别是针对常见病和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推广用药规范,从技术上提供指导,规范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