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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4号提案复文

2011-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8月20日以新出字〔2010〕360号文函复:
  张亚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打击"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反映的,"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扰乱我国新闻出版正常秩序,严重影响中小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近年来,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加强对"一号多报"、"一号多刊"等违规行为的治理,严肃查处报刊出版单位的违规行为,深入整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严格取缔非法设立的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等机构。2009年,全国共收缴非法报刊278.6万件,查办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案件238起。今年1至6月,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国共收缴非法报刊230万件,查办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案件172起。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还部署北京、山东、广东、海南等地自6月下旬至10月底开展打击非法教育类期刊专项工作,以重点案件为突破口,严厉查处非法出版教育类期刊并非法牟利的行为,探索建立遏制非法出版教育类期刊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利用假刊发表论文诈骗的非法牟利行为。下一步,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对"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予以重点整治。
  一、全面清查市场,坚决严厉打击。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在今年下一阶段"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专项行动中,把打击"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作为打击非法报刊的主要任务之一,予以重点部署。全面清查各地报刊发行市场,发现"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一律收缴;追根溯源,严肃查处出版、印刷、发行、传播"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等机构,清理纠正报刊出版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建立完善报刊出版单位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的蔓延势头。
  二、纠正违规行为,规范出版秩序。新闻出版总署将针对教辅类报刊过多过滥、忽视质量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并完善长效机制。近期,对一些非教辅类报刊一号多报(刊)、超越办报办刊宗旨,出版教辅内容予以处罚。结合报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工作,完善报刊评估标准,对教育教辅类报刊的基础建设、环境资源条件、出版能力、经营能力等指标进行科学评估,对评估不达标的报刊,坚决予以退出;对出版质量高的优秀教辅类报刊,通过优先配置出版资源等方式,鼓励支持其发展,促进其发展壮大,实现教育教辅类报刊市场有进有退,盘活教育教辅类报刊出版存量资源。下发关于规范教辅类报刊出版秩序的有关通知,重申有关法规,坚决纠正"一号多版"问题,要求教辅类报刊提高出版质量,制止教辅类报刊发行环节中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辅类报刊分版过多、增加学生负担的问题,引导教辅类报刊为提高素质教育服务。
  三、加强举报受理,深入宣传教育。长期以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一直切实做好各类群众举报的受理工作。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联合举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举报电话12390、65212787、65212870以及中国"扫黄打非"网"在线举报"邮箱的接报工作,认真受理包括"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举报在内的各类非法出版活动举报。下一步,联合举报中心将对有关"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举报的查处工作予以重点督办,按照有关举报奖励办法,及时向举报人兑现举报奖励,调动群众参与打击"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的积极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还将积极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深入宣传"扫黄打非"、打击"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的主要措施和成果,揭露"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的危害性,曝光有关典型案件,发动家长、老师、学生等共同抵制"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并参与监督。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远离包括"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在内的非法出版物和各类文化垃圾。
  此外,教育部门还将就打击"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进行专门部署,严禁教师订购或向学生推荐购买包括"一号多版"非法教辅类报刊在内的各类非法出版物,对教师有关违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感谢您对"扫黄打非"工作和新闻出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