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提案及办理复文选登

5107号提案复文

2011-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7月20日以工信提案〔2010〕16号文函复:
  林健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助企业应对后危机之用工短缺和转型升级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就"维持稳定的政策环境"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企业转型升级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和稳定的政策环境,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是帮助企业彻底走出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环节。
  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8%。为帮助中小企业战胜金融危机影响,实现转型升级,2009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以下简称"国发36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持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和协作配套水平;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在新兴产业和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发展。
  为帮助企业实现转型升级,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引导企业集聚发展,推动开展了100个重点产业集群示范,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产业转移。二是支持在产业集群建立以公共技术和质量服务为重点的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技术研发、质量检验、信息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弥补单个中小企业获取要素资源的不足,帮助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和人员素质。三是鼓励中小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建立与大企业的稳定协作配套关系。四是引导中小企业实施信息化,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开辟市场营销渠道,降低管理和营销成本,增强竞争力。
  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发36号文件,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细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环境。同时,我们正在着手编制"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通过对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情况、面临困难和问题的深入调查分析,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
  感谢您对中小企业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