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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5号提案复文

2011-03-0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8月13日以国质检质函〔2010〕567号文函复:
    葛志荣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地方政府进一步履行好质量安全责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国家质检总局在实际工作中非常重视促进地方政府切实履行好质量安全责任。
    一是推动地方政府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明晰的质量工作考核制度。目前已有河南、甘肃等省建立了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研究制定了《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方案》等,并将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进行绩效考核,形成了一个见实效、管长远的质量工作机制。甘肃省从2008年年初开始,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书》列入《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于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对全省14个市、州人民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且考核排序列前5名的市州予以表彰,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委,由省委组织部备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是推动将质量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质检总局正在组织起草制定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0~2020年)》。同时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广东、重庆等省、市制定自己的质量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是进一步推动质量兴省、质量兴市工作深入开展。把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融入质量兴省、质量兴市工作中去,坚持"质量第一",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把质量安全、名牌战略、技术标准战略、能源计量管理、质量状况分析等工作纳入质量兴省、质量兴市工作之中,建立产品质量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整合监督抽查、许可证、质量指标、标准、计量、认证以及名牌、防伪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等质量信息,构建质量诚信体系,使质量兴省、质量兴市工作有声有色、富于活力,把质量安全工作抓实抓好。
    四是加快建立质量安全评价指标体系。质检总局把质量安全状况分析作为加强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建立宏观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质量安全状况分析会,每半年向国务院提交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分析报告。总局要求各地也要建立质量状况分析制度,及时向各级政府提交质量安全状况分析报告。为了加快建立质量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总局将继续加强与国家统计局的合作,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目标,抓紧研究反映质量安全水平的统计指标。目前已有初步方案,并选择浙江省和化工行业开展试点。
    五是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质量安全工作的协调。我们将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一起,推动地方将质量工作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质量兴省、兴市(县)活动为抓手,推动地方政府把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战略措施,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推动地方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分解落实相关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凋。联合部门、行业协会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加强质量信息交流,分析质量安全形势,研究应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对策措施。
    感谢您对质量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关心、重视、支持质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