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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8号提案复文

2011-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0年9月14日以教提案〔2010〕第281号文函复:
  郑小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让残疾儿童共享教育和发展权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关心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特殊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特殊教育学校和在校残疾学生人数不断增加,有关配套设施逐步跟进。2009年,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共1672所,特教学校在校生近16万,随班就读和普校特教班学生近27万,残疾学生在校总数近43万人。较1981年,特教学校增加了1370所,在校学生总数增加了39万多人。但如您提案中所讲,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特殊教育有着更多期待和要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面临许多新挑战,存在诸多新问题。我部将一如既往地重视特殊教育,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总体发展。
  一、加大政策支持增加资金投入,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他们融入社会的必要途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一直重视特殊教育法律、法规建设,出台政策支持特教事业发展。1988年第一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来发布的《关于发展特殊教育若干意见》确立了特殊教育发展基本方针。2001年第三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有力地促进了特教发展。其后,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对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提高教育质量等做了明确要求。不久前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单列一章要求各级政府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同时,我部启动了《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工作,加大依法治教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均明显增加了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中央自1989年以来投入了近5亿元资金作为特殊教育专项补助金,支持项目学校发展。2008年以来,我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实施了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已累计投入了18亿元资金。中国残联自2001年着手实施的"扶残助学"、"彩票公益助学"等项目累计投入了约2亿元资金到各阶段特殊教育中。此外,为落实第四次全国特教会有关文件精神,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加大投入,提高特教学校公用经费标准,设立并增加特殊教育专项补助金。不少地方提出量化指标,提高保障水平。如河北省规定特教生均公用经费为普通学校的10~15倍;甘肃省每年特教专项补助金增加至300万,并要求市州、县市区也要设立专项资金。国家政策支持,各方面资金投入将会进一步推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稳步推进特教学校建设工程,配备相关设施,注重合理布局
  如您所讲,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特殊教育专业学校还存在基础薄弱,数量不足,规模不够的问题。基于这个状况,2007年我部与国家发改委对全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在对调研数据进行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研制发布了《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年,我部和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印发《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项目方案》的通知"。方案总表中共列出建设项目1160个,包括新建学校465个,改扩建学校695个。对中西部地区各省(区市)以及各县市综合、聋哑、盲人以及智障学校数量、性质都有具体规划,争取在最大程度上做到学校地域布局合理,类型基本满足当地实际需要。要求通过建设,项目学校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要求,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基本实现地级市和30万人口以上或残疾儿童比例较高的县有一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此项工程总投资需54.5亿元,预计总建设规模447.2万平方米,配置设备15.72万台(套件)。自实施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8亿多元,完成了120所学校新建和改扩建任务。目前,项目的第二、三阶段在稳步推进。
  此外,中共中央国务院新近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在重大项目改革试点一章专门提出,要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配套设施,改善办学条件。为落实纲要精神,不远的未来现有的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康复及生活条件设施将得到改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和《规划纲要》精神的落实将有效缓解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少、条件差的局面,为国家特教事业长远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关键性基础。
  三、做好特教师资队伍培养与培训,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及康复
  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始终是特殊教育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我部一向重视特教师资培养与培训。目前,我国已有14所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培养和培训有关特教教师。到2009年年底,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约54%左右的专任教师达到了特教专业毕业水平或接受过专业培训。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再次要求各地要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级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举办特殊教育专业或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时,要把特教师资培养纳入其中。各级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把特教教师的特殊岗位补助津贴落实到位。此外,为贯彻落实新近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新一轮国家级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展开。
  学前教育及康复是残疾儿童教育的一个重要起始阶段,我部始终注意发展特教学前教育与康复工作,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强调有条件的城市和农村地区要基本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要求各级教育、民政、卫生部门以及残联要相互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在有条件地区积极举办0~3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及康复;注重残疾儿童的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和早期治疗;实施"医教结合"模式,将学前教育与康复有机结合;努力办好各种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与康复机构,为家庭、社区以及有关机构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
  感谢您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