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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2号提案复文

2011-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0年9月16日以教提案〔2010〕第177号文函复:
  尚勋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刻不容缓地高度重视农村小学教师培养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非常重视农村小学教师的培养问题,对承担小学教师培养的师范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也极为关注。自1999年以来,教育部先后颁发《关于印发〈关于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等师范学校主要转为培养幼儿教师。部分可以并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初等教育或学前教育系(科)。部分可升格为培养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教育部颁发《关于加强专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了适应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需要,教育部积极推动各地加强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培养一批"下得去、教得好、留得住"的农村教师。湖南省从2006年起,实施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5年内,师范院校面向全省共招收1万名优秀初中毕业生,为农村特别是民族贫困县市乡镇以下小学定向培养五年制专科层次的教师。江西省从2007年开始,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等措施,招收师范生4400多名,为农村培养了一批高素质小学师资。
  下一步,教育部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经验,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规划,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研究制定教师教育标准,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教师培养质量;推动各地根据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整合和优化教师教育资源,提升办学层次,采取定向招生、免费教育、全科培养等特殊措施,为农村培养大批合格教师。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