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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号提案复文

2011-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0年7月6日以教提案〔2010〕第30号文函复:
  谢正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孔子诞辰日为国际教师节的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将现行教师节的日期改为孔子诞辰日即9月28日,并推动成为国际教师节的建议,具有积极意义。综合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适时变更教师节的日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首先,孔子是中华文化的象征,是伟大的教育家、中华民族公认的万世师表,具有巨大的文化影响力。近几年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孔子学院的建设,孔子学院的推广在全球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表明孔子作为中华文化的象征,越来越得到广泛的国际认同。将孔子诞辰确定为教师节,可以使教师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纪念意义,有利于在国际社会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也有利于海峡两岸的认同。从获得各方面认同的角度,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其次,设立教师节主要是考虑提高教师地位,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风气。随着时代的发展,教师的地位已经得到显著提高。对比同样为一项职业设立的护士节(其节日的一项重要ZW内容就是重温南丁格尔的誓言),教师节也应当增加教师对自身职业道德、职业理想的重温与坚守。如果将教师节改为孔子诞辰,将广大教师重温孔子的教育格言作为一项必要的程序和仪式,对于促进教师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教育传统,牢记教育的使命与理想,会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可以进一步丰富和深化教师节的内涵。
  第三,目前教师节的日期本身不具有特殊的意义。当初确定为9月10日,主要是考虑新学期开学后的一天,没有特别的含义。教师节的活动也主要由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如果变更日期不涉及教育之外的其他因素。
  第四,改变教师节的日期,有利于开展教师节相应的庆祝活动。实践中,9月10日,中小学刚刚开学,但高校新生一般尚未到校或者还未适应学校生活。此时筹备教师节的庆祝活动,对于中小学任务比较繁重,对于高校则因忙于新生入学,会冲淡庆祝活动的影响。如果时间适当推后,统筹组织教师节的庆祝活动具有一定的便利性。
  基于上述考虑,我部将适时开展相关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也请委员们继续关注这一问题,并以适当方式了解和征集各方面的意见。同时,我部将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积极推动《教师法》的修订工作。如果条件成熟,将考虑就修订《教师法》第六条有关教师节日期的规定,单独报请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订建议,推动适时变更教师节的日期。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