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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5号提案复文

2011-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10年8月6日以公提字〔2010〕第216号文函复:
  葛剑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加强民主监督力度,坚决遏制公安系统中的不作为、胡作为和腐败行为的提案》收悉,经商全国政协,现答复如下:
  首先,向您为改进公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您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关心与支持表示崇高的敬意!
  近年来,公安部党委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的重要指示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方针,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事关公安工作全局的一件大事来抓,先后提出了"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队伍建设基本思路,部署开展了"三基"工程建设、"三项建设",出台了"五条禁令"、"五个严禁"、《纪律条令》等制度规定,不断加大公安队伍建设力度,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提高,为战胜各种重大风险和挑战,圆满完成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奥运安保、国庆安保、维护西藏和新疆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安全保卫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为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外部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公安部党委以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扩大监督的积极态度,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一是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向人大汇报工作,提请各级人大不断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力度。二是积极发挥各级政协对于公安系统的民主监督作用,主动提请各级人民政协对公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考察,邀请政协委员大会发言、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多渠道、多形式地对公安工作进行民主监督。三是广泛聘请特邀监督员。从1998年起,公安部在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中央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中央新闻单位聘请公安部特邀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至今已经聘请三届,共计294名。十多年来,特邀监督员自行开展各种视察、检查、调研活动1012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456项,转递群众举报材料356件,目前已办结答复355件,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去年年底,公安部又制定了《公安部关于党外人士对公安工作行使民主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以切实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全国工商联等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监督作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也广泛开展聘请廉政监督员活动,累计已达20余万名。今年,重庆市公安局还面向全市"海选"廉政监督员,万余名市民积极报名,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这些特邀监督员,规格层次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积极参加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在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执法、改善公安队伍整体形象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四是加大案件线索的收集查办工作。近年来,公安部党委坚持对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提出"查得违纪违法分子心惊胆战,寝食不安;查得腐败分子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的口号,以铁的手腕,执行铁的纪律。各级公安机关积极推行网上举报,开通网上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受理,并对举报人给予保护、奖励,在案件线索的来源渠道上取得实质性的突破。目前,公安部在《中国公安信息网》设立了部长信箱,在《公安部纪检监察信息网》设置了举报功能,公安内部的举报途径是畅通有效的。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