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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7号提案复文

2011-0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0年7月20日以环提函〔2010〕15号文函复:
  李烈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深部地下灌注技术研究,开辟污染物处理新空间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答复如下:
  深部地下灌注技术在美国、加拿大和英国等国都有大量应用,在我国已应用于油田采油和核废料处理等领域。国内外经验表明,深部地下灌注技术是一种有效的污染治理技术,可以处置一些难处理的污染物,缓解地表环境介质的压力,并为安全利用地下环境容量提供了可能。但为确保环境安全,深部地下灌注技术对地质条件有严格的要求,运行管理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因此在我国建立与深部地下灌注技术配套的技术政策、环保标准和监控体系十分必要。
  早在2005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启动了"工业有害废液地下灌注技术示范和环境监督管理的应用研究"科研示范项目。拟通过总结借鉴国外地下灌注环境工程数据、立法实践和环境监督管理经验的同时,通过验证我国实际工程情况,提出在我国进行工业废液地下灌注的地质选址和环境监督管理的方法、步骤、程序,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建立我国的地下灌注环境管理制度提供科技支持。目前该项目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价和环境监测与管理方面的研究工作,拟进一步开展实测数据验证工作。
  污染物深部地下灌注技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对周围环境,特别是地下水的影响。在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方面,我部还会同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该规划对重点污染场地提出了技术政策要求,制定了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环境经济政策。目前该规划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我部非常赞同您所提建议。科技部也表示,今后将会同包括我部在内的有关行业和部门,积极关注深部地下灌注技术问题,为开辟污染物处理的新空间进行探索。我部将在科研基础及立法支持的情况下,适时研究制定有关环境标准和环境监管办法。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