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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0号提案复文

2011-03-02

新闻出版总署

    新闻出版总署经商教育部后答复:委员提案政策水平高,现实针对性强,对加快推动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进一步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共服务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针对提案的办理,结合工作实际,我署于2010年12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类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出版物文字规范化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汉语言文字这一基本的语言文字政策,把宣传和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作为传承中华文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职责。《通知》下发后,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出版物语言文字使用及质量的管理和检查。将出版物使用语言文字情况,尤其是使用外语规范情况作为出版物质量检查和年度核验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日常审读范围。对违反使用语言文字规范的,要责令整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