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提案及办理复文选登

2644号提案复文

2011-03-02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答复:根据提案建议,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尽快调整法检目录。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出入境货物实施法检。二、推进“三检合一”,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体系融合,为促进贸易便利化,建立了统一的通关制度,在2001年提出了“六个一”的管理模式,即“一次报检、一次计收费、一次采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除害处理、一次发证方行”。通过“六个一”的管理模式,实现了检验检疫机构在口岸实现了对出入境货物的统一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企业出口。三、加快“大通关”建设。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和外贸发展的新要求,促进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和直通放行制度等便利措施,简化中间验放程序,提高通关效率。四、降低法检费用。检验检疫机构无权擅自调整检验检疫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检验检疫机构不得再收取费用。五、给出口企业一张“明白账”。同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严格公示制度,坚决落实国家减免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减轻企业负担做实事,建立质检系统收费管理公共服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