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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号提案复文

2011-03-02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答复:提案提出的分析情况和相关建议非常重要,对我们的研究工作很有帮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有关建议。目前,我委会同20个有关部门或单位,成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思路研究部际协调小组,研究起草《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立足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四个方面的重大需求,我们认为现阶段战略性新兴产业应重点发展以下几个产业领域。一是着力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有效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二是着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速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三是着力发展生物产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四是着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突破关键薄弱环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