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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0号提案复文

2010-02-09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函)

2009年6月21日以银监函〔2009〕162号文函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对青年创业的金融支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青年创业的热情越来越高,这方面的金融需求日益增长。对此,银监会一直予以高度重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青年创业的支持力度。去年银监会与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建立青年创业金融服务中心、开辟青年创业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搞好青年创业的金融服务。授信方面,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对3~5万元以内的资金需求,采取“一次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方式,发放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超过5万元的,采取“联户联保”、“专业机构担保”、“信用互助”等联合担保形式,发放联合担保贷款,积极支持青年创业,特别是鼓励他们创办中小企业,带动更多青年就业。下一步,银监会将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对青年创业的金融支持。同时加强调研,制定出台更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青年创业的政策措施,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青年创业贷款工作。
    为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各地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了一批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为包括青年在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就业弱势群体提供创业贷款担保服务,同时由财政对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给予贴息。银监会协调有关部门,出台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等政策,较好地调动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青年创业的积极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协调,督促落实好现有政策,支持担保机构创新担保方式,扩大担保和贴息的受益面,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担保机构、劳动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的沟通合作,形成支持合力,更好地为青年创业服务。
    感谢你们对银行业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