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提案及办理复文选登

0524号提案复文

2010-02-09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函)

2009年9月7日以银监函〔2009〕334号文函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切实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全球普遍存在的问题,也长期困扰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银监会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履行社会责任、支持经济发展、增加社会就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和完善风险管理、发展战略调整的角度,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精神,着力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近年来,银监会先后修订和发布《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六项机制”建设;建立了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重新研究制定比较切合实际的小企业授信划分标准;制定了小企业贷款的分类标准,提倡对中小企业贷款实施分账考核;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对银行的坏账核销实行特别鼓励优惠政策;2008年出台《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引导鼓励各家银行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专营机构,进一步强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通过多方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得到比较明显的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截至2008年底,中小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10.3万亿元,占企业贷款总额的53.06%,不良贷款比例5.9%。银监会将协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关于发展科技银行。银监会非常关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及其融资问题,一直与有关部门一起,引导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产品机制创新和信贷投放方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为进一步推动银行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今年6月,银监会、科技部、中国银行业协会共同构建科技专家推荐体系,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提供科学中立的专业性咨询意见。各级政府也相继出台多项政策,加大对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内的各类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2009年4月证监会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加快推进创业板,将对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一定作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构建包括多种渠道和措施,成立专门的科技发展银行是其中值得探索的形式,但能否作为长远解决办法还需要进一步论证。银监会将与相关部门一起,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在发展社区银行方面,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遍布城乡各个领域涵盖大、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体系和网点布局。大型银行基层机构和以城市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中小商业银行,把服务城市居民、服务社区作为市场定位之一和业务拓展的重点内容,在促进社区中小企业发展和为城市居民及社区提供完善的、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推动城市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社区银行转变和引导部分城市大型商业银行基层网点引入社区经营模式是今后的工作重点之一。银监会也将根据你单位的建议,结合我国国情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的实际,进一步研究和论证单独建立社区银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关于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完善担保体系问题。为有效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足问题,银监会自2006年起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开始组建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2008年末,全国已有107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农村金融服务得到积极的改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银监会结合两年试点工作评估结果和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在商地方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上报国务院审批,拟在未来三年发展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主要分布在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域、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的县域,以及国定、省定贫困县和中小企业活跃县域。通过实施三年总体工作安排,实现培育一批运行良好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状况,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更好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在小额贷款公司方面,目前,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财政和政策支持,鼓励和推动建立小额贷款公司。同时,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经出资或引导设立了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给予了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支持措施。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已明确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促进担保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你单位提出的各项建议,我们将在工作中予以充分考虑。
    感谢你们对银行业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