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驱动下载
搜 索
进入新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提案及办理复文选登

2161号提案复文

2010-02-09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7月8日以国食药监办函〔2009〕88号文函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市场上廉价药品短缺,保证百姓基本用药的提案》收悉,现对涉及我局职责的问题答复如下:
    建立严格的药品准入和注册管理体系,严把药品审批关,一直是我局高度重视的问题。我国医药行业企业数量多,研发水平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存在盲目申报仿制等现象。为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减少低水平重复,我局加强对政策法规的修订,严把药品审评审批关口,引导企业合理研发和申报。
    我局2007年修订施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一方面体现了鼓励创新的药品监管理念,对创新药品给予了更多的鼓励和支持,包括从改变审评方式、建立专用通道、审评人员早期介入、允许修改补充资料、优先审评等方面采取措施进行鼓励;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对仿制药品的技术要求,强调仿制药应与被仿制药在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上保持一致,要求企业应对自己的产品与被仿制品种进行充分的对照研究。
    感谢你们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