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發展相適應,必須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緊密結合的要求,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我們的政治體制改革,目標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絕不是搞西方的多黨制和議會制。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這是我們的一項根本制度。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內在屬性。沒有民主和法制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我們應當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方面取得明顯進展,以鞏固和發展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保證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
進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立法和監督等職能,更好地發揮人民代表的作用。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與政治協商制度,鞏固和發展新時期的愛國統一戰線,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在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中的作用。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同民主黨派協商議事,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在國家機關擔任領導職務,進一步鞏固我們黨同黨外人士的聯盟。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各民族的大團結是維護祖國統一、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保證。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堅持平等、互助、團結、合作,以促進各民族的共同繁榮。認真貫徹黨的宗教政策、僑務政策,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是實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環節,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任務。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充分發揮各類專家和研究咨詢機構的作用,加速建立一套民主的科學的決策制度。加強基層民主建設,切實發揮職工代表大會、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強化法律監督機關和行政監察機關的職能,重視傳播媒介的輿論監督,逐步完善監督機制,使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置於有效的監督之下。
高度重視法制建設。加強立法工作,特別是抓緊制訂與完善保障改革開放、加強宏觀經濟管理、規範微觀經濟行為的法律和法規,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迫切要求。要嚴格執行憲法和法律,加強執法監督,堅決糾正以言代法、以罰代刑等現象,保障人民法院和檢察院依法獨立進行審判和檢察。加強政法部門自身建設,提高人員素質和執法水平。要把民主法制實踐和民主法制教育結合起來,不斷增強廣大幹部群眾的民主意識和法制觀念。
搞好社會治安,是關係廣大群眾切身利益,保證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大事。必須採取有力措施,認真改變有些地方治安不好的狀況。要強化人民民主專政職能,依靠專門機關和廣大群眾的緊密結合,堅持綜合治理,堅決打擊敵對勢力和各種刑事犯罪活動,伸張正義,保護人民。
*這是江澤民同志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報告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