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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1993-11-07
江澤民
  

同志們:
  這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是一次很重要的會議。瑞環同志的講話,兆國同志的報告,我都同意。在今天的座談會上,幾位同志對新形勢下的統一戰線工作發表了不少好意見。下面,我講一些意見,主要是談談加強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問題,因為這也是我們黨的統戰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

    一、關於充分認識新時期統戰工作的重要性

  毛澤東同志領導我們黨確立的統一戰線,是我國革命和建設取得勝利的一個重要法寶。在新的歷史時期,鄧小平同志領導我們黨為鞏固和發展統一戰線又做出了新的重大貢獻,把它發展為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的最廣泛的統一戰線,並明確確定了它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們的統一戰線和作為統一戰線組織形式的人民政協的任務,就是小平同志所指出的:“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努力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維護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為把我國建設成為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而奮鬥。”

  為了實現這個任務,必須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的指引下,發揚黨的統戰工作的優良傳統,運用長期積累的統戰工作經驗,發揮統一戰線廣泛聯係群眾的優勢,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努力使我們的統戰工作形成新的氣勢,開創新的局面。這種新氣勢、新局面,要體現在充分發揮統一戰線中各界群眾的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之上,要體現在為我們黨和政府廣交朋友、廣納群言、廣求善策之上,要體現在為促進政治穩定、促進改革開放、促進經濟發展、促進社會進步、促進祖國統一、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不斷做出貢獻之上,而最根本的是要促進集中各方面的力量把我國經濟建設搞上去。這也是我們黨對新時期統戰工作的基本要求。

  充分了解了新時期統戰工作的任務和要求,也就可以充分認識做好統戰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總之,為了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奪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更大勝利,黨的統戰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只能發展,不能停頓。任何一項工作的活力與生機,都是來自發展和創新。要隨著條件、形勢的變化和統戰對象的變化,不斷研究新問題,提出新對策,創造新經驗。各個統戰部門、各級政協組織和全黨同志,為發展和加強黨的統戰工作,已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希望大家繼續努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二、關於加強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

  民族問題是關係我們國家統一、社會穩定、邊防鞏固、建設成功的大問題。東歐劇變、蘇聯解體的教訓再一次說明,在社會主義條件下,正確處理民族問題是一個帶根本性的問題,加強民族團結是一個需要長期努力的重要任務。

  現在,世界上不少國家和地區的民族矛盾和宗教紛爭十分突出,頻頻引發流血衝突和局部戰爭,動亂不斷。國際敵對勢力把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作為對社會主義國家實行“西化”和“分化”的突破口。這很值得我們注意和警惕。我國民族、宗教方面總的情況是好的,民族關係是和睦的,民族團結是鞏固的,宗教界也是穩定的。這充分說明,我們中華民族是有強大凝聚力的,我們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是正確的,我們的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當然也要看到,我們的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有的還相當嚴峻。在民族工作方面,在一些地區,民族分裂主義勢力有所抬頭,境外國外敵對勢力挑撥我們各民族的關係,煽動民族情緒,加緊進行政治滲透和分裂活動,威脅著這些民族地區的團結穩定和經濟建設。在宗教工作方面,一些地方濫建、擴建寺觀教堂,頻繁進行大型宗教活動,信教群眾的宗教負擔加重,有的地區竟達到年純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利用宗教幹涉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群眾生產生活的現象時有發生,有的地方甚至恢復了早已被廢除的宗教封建特權和壓迫剝削制度。有的地方教派紛爭,發生流血事件。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國外敵對勢力加緊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扶植地下勢力,建立非法組織,同愛國宗教團體爭奪寺觀教堂的領導權。此外,有的地方也還存在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和宗教團體合法權益的現象。

  發生以上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是,我們的認識必須統一,態度必須明確,工作必須加強。我們有些領導幹部對民族工作、宗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麻木不仁,官僚主義嚴重,有的甚至參與鬧民族糾紛,助長宗教活動。這種現象是不能允許的,必須堅決糾正。

  民族、宗教無小事。全黨都要充分認識民族問題的長期性、復雜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視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對當前存在問題的潛在危險性,要十分警覺,切不可掉以輕心。當然,也不要把問題看得過分嚴重,以致草木皆兵,驚慌失措。鄧小平同志指出:“改革,現代科學技術,加上我們講政治,威力就大多了。到什麼時候都得講政治”。這一點很重要。居安思危,有政治觀念,才能頭腦清醒,才能站得高看得遠,才能在千頭萬緒的日常事務中不迷失方向。

  在民族問題上我想強調三句話:一是繼續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的民族關係,二是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三是加快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我們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在民族平等的基礎上加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如果國家不統一,民族不團結,就沒有社會的穩定,就無法集中力量進行經濟建設,各民族也就不可能實現共同發展。中華民族經歷了幾千年交融的過程,各族人民在彼此交往特別是近百年反對共同敵人的鬥爭中,發展了休戚與共、相互依存的親密關係,各民族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誰也離不開誰。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們要不斷加強各民族人民的平等、互助、團結、合作,促進共同繁榮。唯有這樣,國家的統一才能穩固,中華民族才能振興,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宏偉目標才能順利實現。對於破壞民族關係、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突發性事件,必須及時採取措施,堅決消弭在萌芽狀態,絕不能姑息遷就,猶豫不決。同時,必須掌握好政策,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應該看到,民族和宗教問題中的矛盾,大量是屬於人民內部矛盾。一定要做好人民內部矛盾的疏導工作,即使出了點亂子,也要始終立足於信任、爭取、團結最大多數群眾,以利於堅決、準確地孤立和打擊極少數敵對分子。對於各民族中的違法犯罪分子,都應當依法懲處。我們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教訓,增長處理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的才幹,見微知著,未雨綢繆,從容應對。

  民族區域自治,是我們黨正確處理民族問題的一項基本政策和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它既能保證少數民族在自己的聚居區內實現當家作主的權利,又能保證國家的統一和中華民族的團結,以共同建設社會主義。經過幾十年的考驗,證明了這項制度是適合我國國情的,具有強大的生命力。要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當前的關鍵,是要全面貫徹《民族區域自治法》,建立和健全同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配套的法規體係和監督機制,使民族區域自治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中更好地發揮作用。明年是《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十周年,要對自治法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必須繼續大力培養民族幹部,並在各族幹部中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觀的教育。

  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對於增強民族團結,促進全國的現代化建設,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民族地區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歸根到底要靠發展經濟來解決。所以,我們處理民族地區的各種問題,都必須牢牢掌握經濟建設這個中心。要千方百計地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的發展,逐步縮小民族之間的發展差距,逐步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我國民族之間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上存在的差距,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少數民族地區由於原有基礎薄弱,在一段時期內,同發達地區的發展差距還可能有拉大的趨勢。這個問題應引起我們的注意,要加強研究,提出對策。鄧小平同志多次指出:走社會主義道路就是要通過一部分地區和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使全國各族人民逐步實現共同富裕,如果只是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富,而大部分地區大部分人仍然貧窮落後,那就不是社會主義。縮小發展差距要有一個過程,要經過長期的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為了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黨中央、國務院已經採取了一些措施。我們要通過政策調節,加強國家對民族地區的扶持和幫助。國家在少數民族地區建設的各種項目,都必須與當地少數民族的發展、繁榮結合起來。同時,經濟發達地區要加強對口支援,積極有效地幫助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經濟和文化。少數民族地區要自力更生,發揮自己的優勢。要通過共同努力使發展差距逐步縮小,最終達到共同富裕。

  在宗教問題上我也想強調三句話:一是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黨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三是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一項基本政策。它包括保護人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兩個方面。信教與不信教都是公民的權利,要堅決反對和糾正任何歧視信教群眾和歧視不信教群眾的行為。我們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滅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去發展宗教。我們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要把信教和不信教的人,信這種教和信那種教的人都團結起來,大家和睦相處,彼此尊重,把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上來。決不允許在信教和不信教、信這種教和信那種教、信這一教派和信那一教派的人民之間制造糾紛,甚至挑動鬥爭,損害人民的團結。如果發現這樣的事情,要進行教育、批評,堅決加以制止。共產黨員在工作中要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黨員信仰宗教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共產黨員應該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宗教觀,不但自己不信教,還有義務宣傳無神論,幫助群眾提高覺悟。對那些參與信教活動的黨員,要耐心進行教育,使他們逐步擺脫宗教束縛。對那些利用宗教謀取私利,甚至支持、策劃違法活動的黨員,一定要按照黨紀國法嚴肅處理。

  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這項工作必須加強,而絕不能削弱,更不能放棄管理。宗教活動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進行。政府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和監督,這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但不矛盾,而且正是為了更好地貫徹這一政策,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和宗教界的合法權益。對正常的宗教活動加以保護,對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加以限制和打擊,這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不能把它們對立起來。不要一講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對宗教活動採取不負責任、放任自流的態度,甚至對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活動也視而不見;也不要一講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就又不分是正常宗教活動還是非法活動,一概加以限制。

  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好,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要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宗教是一種歷史現象,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將長期存在,如果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不相適應,就會發生衝突。這種適應,並不要求宗教信徒放棄有神論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們在政治上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共產黨的領導;同時,改革不適應社會主義的宗教制度和宗教教條,利用宗教教義、宗教教規和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積極因素為社會主義服務。我國過去進行的宗教制度改革,在天主教、基督教方面革掉帝國主義的操縱和控制,實行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在佛教和伊斯蘭教方面革掉封建剝削和壓迫制度,是完全必要的和正確的,使我國宗教界邁出了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重要一步。宗教界應當在這個基礎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新任務,繼續前進,而不能倒退。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和發展中國,這是全國人民的共識。廣大宗教信徒是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的,同全國人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這是宗教能夠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政治基礎。應該相信,我們共產黨人有辦法、有能力,引導愛國宗教團體和廣大宗教信徒把愛教與愛國結合起來,把宗教活動納入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做到同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三、關於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領導

  統一戰線工作是全黨的工作,而不僅僅是統戰部門的事。如果沒有全黨的重視和支持,這項工作是做不好的。各級黨委都要有這種政治認識和戰略眼光,把統一戰線看作黨的總路線總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把這個法寶牢牢地掌握起來,作為黨委工作的重要一環。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同志都要帶頭做統戰工作,參加統一戰線的重要活動,模範地執行黨的統戰政策,廣交、深交黨外朋友。對黨外朋友要坦誠相待、不打官腔、虛心求教、熱情關懷。要選拔年富力強、具有開拓精神的幹部擔任統戰部長。要做好統戰工作,加強和改進對統戰工作的領導,就必須加強學習。首先是要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特別是要努力學習和掌握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只有學深學透這個理論,才能充分認識統一戰線在新時期黨的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增強我們工作中的原則性、係統性、預見性和創造性,增強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同時要進一步學習、宣傳統一戰線政策。不論大家以前是從事什麼工作的,學什麼專業的,當了黨委書記或統戰部長,與統戰工作有了緣,就一定要認真學好統戰業務。

  我相信,只要全黨重視,各級黨委和統戰部門共同努力,我們的統一戰線工作一定會開創出更加生機勃勃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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