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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综述:协商于决策之前的生动体现
2008-09-03
   2日召开的专题协商会注定要在十一届全国政协的开局之年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以“统筹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主题,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举行,会议内容丰富,形式活泼,成效显著……这次专题协商会的突出特点表明,从十届全国政协开始的对创新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职能方式方法的探索已渐趋成熟。
  统筹城乡发展,自从党的十六大郑重提出这个历史命题,几年来,它正日渐深入人心。这是一个事关几亿农民福祉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一个事关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大战略决策。它的重大历史意义,正是全国政协召开“统筹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专题协商会的最主要动因。
  近几年,全国政协围绕“三农”等相关内容通过专题常委会、提案、信息等多种形式向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建言献策。今年,围绕这一主题召开专题协商会,成为全国政协的一项重要任务。
  这是一次精心酝酿的协商会。统筹城乡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正是充分认识到了实现这一目标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全国政协从一开始筹备就下了大功夫。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政协第三次主席会议确定了“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今年的专题协商会议题之一后,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受命会同有关民主党派中央共同参与筹备。为开好本次协商会,贾庆林主席多次作出重要指示,王刚副主席、钱运录副主席兼秘书长多次听取调研和筹备情况的汇报,提出明确要求。为确保专题协商会的质量和效果,全国政协进行了多次高层次的调研和视察。今年以来,贾庆林主席分别在北京市,四川、陕西、甘肃地震灾区,黑龙江等地对“统筹城乡发展”的有关问题作了深入调研。王刚、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张梅颖、郑万通等多位副主席分别率团赴浙江、吉林、湖南、重庆和成都,就统筹城乡发展进行调研和视察。这些扎实的调研和视察,为专题协商会的召开准备了生动而丰富的基础材料。
  2日的专题协商会,气氛热烈融洽。党派中央的真知灼见,政协委员的诤诤建言,部委负责人的认真回应,试点地区的经验与彷徨,在一种民主和谐的气氛中相互激荡、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全国政协选择的这一协商议题,调动了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及有关部委的积极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次的协商会充分发挥了各民主党派的作用。据了解,全国政协办公厅和经济委员会在会议筹备之初就向各民主党派中央通报了今年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的总体安排,请各党派根据各自特点选择发言重点,及早动手准备,并邀请民主党派的专家学者参与到经济委员会的调研当中。民革中央、民进中央、农工党中央、致公党中央、九三学社中央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口头发言,民盟中央、民建中央和台盟中央提交了书面发言。
  这是一次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的协商会。半多年的精心筹备,各方面广泛的参与、配合,保证了协商会的富有成效。19份现场发言精彩纷呈,无论是全国政协视察团,还是民主党派中央,无论是有关部委,还是地方政府,无论是全国政协专委会,还是政协委员,每一份发言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广泛的代表性,发言中的观点所触及的,都是涉及统筹城乡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积极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和户籍管理制度。要适应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转移和城镇化要求,进一步推进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改革,更好地发挥户籍制度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国政协委员刘迎霞认为,让那些在城市具有稳定就业和基本住所的进城农民和直系亲属获得城市户口,在公共服务上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才能减少我国农民数量,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农业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发言的孙明山委员建议,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应尽快启动起草户籍法的相关工作,将近年来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和各地探索的成功经验尽早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制纳入法制化轨道。
  协商会上,呼声最高的就是积极推进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改革,建立现代农村土地制度。刘晓峰常委代表农工党中央发言时指出,我国农村施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只有土地的承包权与使用权。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在用地上实行分别管理,没有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制约着统筹城乡发展的统一规划。他结合重庆和成都两地的实践经验建议,在保证耕地总面积不变、耕地性质不变、粮食产量逐步增加的前提下,积极尝试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的改革,允许符合条件纳入总体规划的土地、经批准为建设用地的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形成统一的土地市场,促进土地的流转;利用市场调节的手段,采取出让、出租、转让、转租、抵押、入股等形式,实现土地资本化、规模化经营,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刘江常委代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发言时提出的“消除法律障碍”的建议,得到与会人员的广泛赞同。他提出,应对有关法律主要是《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进行深入研究,对不合时宜的有关法律条款进行系统清理、修订,使其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鼓励试验区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总结经验、因势利导,打破一些法律制度上的束缚。
  在全国政协常委厉以宁看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最基础、最重要的在于搞活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而当前发展农村经济面临的瓶颈问题是农村金融服务严重滞后。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金融机构在农村经营的成本高、风险大、收益率相对较低,因而增加金融供给、服务“三农”的内在动力不足。因此,全国政协委员董文标表示,必须综合发挥产权政策、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监管政策的作用,构建农村金融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农村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及金融市场制度的创新。
  此外,政协委员们还就加大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的力度、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这是一次时机抓得恰到好处的协商会。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今年,是我们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30年前,我们就是从农村开始这场伟大变革的。今年10月,中央将召开十七届三中全会,主要研究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在三中全会前召开这样一次与它主题相一致的专题协商会,充分体现了协商于决策之前的原则。同时,这样的一个时机,也将有利于把本次协商会委员们这些有针对性有操作性有战略思想的建议意见尽快地转化和运作,切实提高全国政协履行职能的实效。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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