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政协

中共青海省委出台《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既讲“北京话”,又讲“青海话”,但都是“管用话””

2020-07-06来源:人民政协报
A- A+

人民政协报讯 6月28日,《中共青海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意见》既讲‘北京话’,又讲‘青海话’,但都是推动青海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管用话’。”青海省委书记王建军在省委政协工作会议上对《意见》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坚持把中央精神与青海实际相结合,是《意见》最大的特点。青海是人口小省,同时也是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在青海,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为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合发展、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等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意见》明确,要建立完善推动民族宗教界委员认真履职的工作机制,做好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学习培训、调研考察、界别协商、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坚持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和定期走访看望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鼓励支持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政策阐释、法治宣讲等工作,发挥好民族宗教界委员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中的积极作用。

省政协秘书长刘大业介绍,《意见》有两个主要特点:总结经验与指导实践相结合、解决问题与推动工作相结合。

为做好《意见》代拟稿起草工作,省政协组成3个调研组,由省政协领导带队,分赴全省各级政协深入调研,将《意见》初稿广泛征求各市州党委政府、省直相关部门、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基层政协的意见。5月29日,省政协党组召开会议讨论《意见》代拟稿。6月12日省委常委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在会后进行审查修改后予以印发。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京ICP备08100501号

网站主办:全国政协办公厅

技术支持: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