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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海鸣委员:香港国安法的辩证思维

2020-07-02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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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香港国安法,并将该法引入基本法附件三。23时,香港特区正式公布实施。

“一国”和“两制”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一个辩证统一体。香港国安法从筑牢“一国”根基入手,看上去似乎重“一国”而轻“两制”,实质上,旨在维护“一国”大盘稳定;只有大盘稳定,“两制”的红利才能充分释放,“一国两制”才能行稳致远。香港国安法充分体现出辩证思维,表现在以下三点:

一、既是一部法律,也是一套机制。香港国安法部法律共6章、66条,最大的亮点是香港特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和中央设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前者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特区政府有关部门作为成员,顾问由中央指派;后者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支持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这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香港国安法落实机制,确保在出现任何情况时都有章可循。

法律的价值在于实践。由于香港至今没有履行23条立法的宪制责任,造成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长期无法落实的状况。如此一来,“一国”原则喊得再响,也难以遏制“港独”,给香港特区和国家都带来了巨大损失。香港国安法出台后,有了一套可行的机制,如同布下天罗地网,令“港独”势力无处可逃,“决不让‘港独’在香港有任何生存的空间”这句话才能真正兑现。

二、既落实香港宪制责任,也突出国家根本责任。从香港国安法来看,中央把维护国家安全的大部分权力授予香港,却保留了“极特殊涉及国防外交的案件或转内地法庭审理”的权力。这样做,既落实香港宪制责任,也突出国家根本责任,体现了对“两制”的尊重。同时,还突出了中央在国家安全上的“兜底”作用。香港国安法预设了一个“安全阀”,就是在香港“管不了、管不好、没法管”的时候,由中央来出手处理这些案件。这类案件也许很少,但如果缺少这个机制,则会给全面维护国家安全留下隐患。

授权,但不授完;给压力,但不“甩包袱”。这是让香港与中央一起来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体现了责任分工上的辩证统一。

三、既为了国泰,也为了民安。国家安全,香港稳定,市民安居乐业,各行各业兴旺,香港民众的核心利益、长远福祉才能得到保障。香港国安法涉及的四罪之一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这就是要斩断外部反中乱港势力的黑手,筑牢国家安全的防线,如同守住“国”字外面的大“囗”,也就是四方疆域。四方疆域安宁,国境线上没有漏洞,香港市民才有可能“太平山下享太平”。

人民树立了国家安全观念,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就能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固防线,如同让“国”字中那个小“口”发挥作用。维护国家安全需要香港民众执戈护国,齐心协力,织牢国家安全网。

香港国安法折射出的辩证思维,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体现,是“一国两制”实践历程中的精彩之笔,必将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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