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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2019-12-04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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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不仅综合承载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而且突出表明了人民政协的工作定位,集中体现了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职责地位,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有你没有,我能你不能”的独特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民主协商历来是人民政协的职责任务,长期以来人民政协为发展协商民主作出了重要贡献。

协商民主是中国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它体现了中华民族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人民政协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产生,在协商中发展,与协商民主同根同源,民主协商历来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责和任务。

早在新中国和人民政协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就说过:我们政府的性格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人民政协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周恩来同志也指出:新民主主义的议事精神不在于最后的表决,主要是在于事前的协商和反复的讨论。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又是一个“协商机关”。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人大职权,就是经过广泛协商、集思广益,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及各项重要法案,选举产生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完成了协商建国的历史伟业。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协又在协商中团结各方,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完成社会主义革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1978年进入新时期后,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主题、职能,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并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文件中首次提出我国有选举和协商两种社会主义民主重要形式,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政协通过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努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把发展协商民主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加以部署,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发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在全国上上下下全方位地去做。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人民政协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思想,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努力推进协商民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心聚力,开拓了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7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式民主在中国行得通、很管用。人民政协对于发展协商民主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要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就必须更好地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中央政协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特点内涵,贯彻会议精神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论述人民政协要坚持性质定位时指出:“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这里,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把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放进政协的性质定位中加以阐述,并且对其与前三句话政协性质的关系用了“作为”“是”的语式进行表述,这就把它放在了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中心位置,表明了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包含了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人民民主重要实现形式的固有属性,又反映时代特征,赋予了人民政协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职能定位的新内涵,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的特点。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不仅综合承载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而且突出表明了人民政协的工作定位,集中体现了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职责地位,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有你没有,我能你不能”的独特优势。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又明确提出: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沟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这与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也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制度作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发挥人民政协作用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要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通过有效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商国是,坚持实现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各方面的领导,推动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

通过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运用好。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培育与时代和任务相适应的协商文化,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对各种意见和批评,只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就要让大家讲,哪怕刺耳、尖锐一些,也要采取闻过则喜的态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努力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努力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的有效工作,使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责任,完善政协协商的内容形式和制度机制。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发挥好政协组织协商平台作用,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就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和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议题。民主监督议题应有一定比例,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等为重点的政协协商议政格局。开好全体会议,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搭建界别协商平台,增强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实效,探索政协协商同社会治理相结合等新形式。坚持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对明确规定需要政协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对协商的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规定,不断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的质量与水平。

不断提高协商能力,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协商能力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教育引导委员深刻认识、珍惜委员荣誉和政治身份,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责任,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组织引导委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准确把握政协履职方式方法,树立协商理念,遵守协商规则,培育专业的协商能力和协商精神,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认识能力,全面增强履职本领。

(作者陈惠丰系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北京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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