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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功能

2019-09-18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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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专门协商机构进行广泛充分的商量,有利于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有利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有利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从而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凝聚强大力量。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治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织载体,人民政协从一产生起,就与国家建设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70年来,国家政权的每一步成长、国家发展的每一步推进,都彰显着人民政协不可或缺的功能。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北京)召开,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决定了一系列重大建国事宜。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协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促进国家建设和社会改革,作出了重大贡献。改革开放新时期,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开创国家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家现代化建设迈上了新征程,为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功能赋予了新内涵: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更大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独特功能。

适应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创新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效治理国家的重要功能。

所谓国家治理体系,从根本意义上说就是国家的政治制度及其运行体系。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形成了两种基本的国家治理制度,一种是以“选举式”民主为核心内容和根本形式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种是以“协商式”民主为核心内容和根本形式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最大制度优势,就是为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广泛多层制度化渠道,从而形成有利于民主政治发展的最大公约数,有效弥补选举民主要么赞成要么反对,要么通过要么否决,容不得中性选择和中性结果的制度短缺。

在民主协商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中,人民政协不可或缺的功能,集中体现在它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各级政协组织都应当深刻理解“专门协商机构”的科学内涵和功能定位,在“专”字上谋创新、在“专”字上履职能、在“专”字上出成效,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的政协协商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创新发展。

适应新时代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参与决策制定促进决策完善的重要功能。

国家治理实践表明,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然而如果没有科学的决策制定和高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正是在提升决策能力、促进科学决策方面,彰显了不可或缺的国家治理功能。协商民主的一个鲜明特点和突出优势就是在决策形成之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之中开展及时的广泛的协商,把民主协商贯穿于决策制定和决策实施全过程,努力形成有利于减少决策失误、弥补决策疏漏的民主共识。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一个重要任务和突出优势就是就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等进行经常性商量。通过专门协商机构进行广泛充分的商量,有利于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有利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有利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从而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凝聚强大力量。

适应新时代人民美好政治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拓展协商民主扩大政治参与的重要功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新变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美好政治生活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突出体现为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希望在政治参与中更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民主政治意愿,更真实地行使当家作主权利。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本身就是政治参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建构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知情明政机制和参政议政平台,通过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的“双向发力”,为社会各界提供广阔的参与空间和有效的参与平台,可以使人民群众有机会经常性地参与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中来。协商民主在给人们提供广阔参与空间和机会的同时,也内在要求提升参政议政水平,凝聚参政议政共识,把实现自身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形成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良性互动。

适应新时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凝聚社会力量实现多元共治的重要功能。

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时期和全面深化改革攻坚阶段,人民群众的政治价值诉求和政治参与行为呈现多元化态势。这种多元价值诉求和参与行为,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宝贵资源,是充分发挥协商民主作用,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实现多元共治的内在逻辑。在各类协商平台上,各种意见、建议、愿望、诉求得以充分合理的表达,这样一种民主协商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

在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实现多元共治这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改革目标上,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具有独特功能。第一,人民政协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可以通过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为改革发展出实招、谋良策、添助力、增合力。第二,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是一个“大智库”,可以把社会各界智力凝聚起来、创造活力激发出来。第三,人民政协的睿智之言、务实之策植根于人民,通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汲取人民群众的智慧,可以为党和国家工作提出更多建设性、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人民政协具有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功能,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有利于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适应新时代强化公共权力监督全覆盖的需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加强民主监督促进权力良性运行的重要功能。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本身就包含着对公共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的重要职责。其一,协商民主具有民主参与的过程性,通过全过程的民主协商,确保重大决策不发生失误和偏漏,更好地顺乎民意、合乎实际。这样一种民主参与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一种对公共权力运行状况进行民主监督的过程。其二,协商民主具有民主参与的直接性,通过面对面的协商,使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直接倾听人民群众批评意见。这既是民意民智的最生动反映,又是对公共权力的最直接监督。其三,协商民主具有民主参与的平等性,通过平等参与和平等对话,使公共权力自觉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无疑可以有效地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极大地增进政治发展共识,找到有利于协同治理和协作治理的最大公约数。

以确保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重点监督内容的民主监督,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政治监督。这是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政治逻辑。

(作者包心鉴系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名誉院长,山东大学特聘教授,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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