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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维:健全完善界别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

2019-05-10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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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别是人民政协产生、存在与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是人民政协的基本组织单元,是人民政协有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结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客观要求人民政协要深入研究发挥界别作用的相关问题,积极探索健全完善界别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

一、人民政协界别设置历史沿革与特色优势

全国政协成立至第六届,对自身组织设置一直用“参加单位”来表述。1988年3月,全国政协六届十七次常委会议期间,在有关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的说明中首次使用“界别”这一提法。2004年3月,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修正案,采用了“设若干界别”、“界别设置”的表述。政协章程第一次正式以“界别”来指称所有的政协参加单位,显示其包括组织与领域代表的内涵。七届全国政协明确设31个界别,届中增设“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后共32个界别。八届全国政协增设经济界、并将“港澳同胞”分为“香港同胞”和“澳门同胞”,共设34个界别。九届全国政协保持34个界别,对5个界别更名。十届全国政协延续设34个界别,对2个界别更名,随后一直延续至十三届全国政协。

界别制度设计体现了统一战线组织与人民民主形式的有机统一。人民政协设立界别,并由界别组成,而不是按区域构成;政协委员作为各界别的代表,经协商产生,而不是选举产生;政协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等非中共委员在数量上占多数;政协体现协商民主,而不是票决民主,通过界别协商的形式,将各方愿望、要求统筹协调起来,能最大限度形成共识。

界别设置调整体现了政治性与时代性的有机统一。政协界别的每一次调整变化,都是顺应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发展要求,适应不同时期我国统一战线内部结构的调整变化。

界别委员构成体现了突出界别特色与彰显广泛代表性的有机统一。政协界别有组织界别,包括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还有领域界别,涵盖各行业、各方面,基本囊括了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群体。

二、人民政协界别作用发挥情况

工作机制框架初步建立。一是明确全国政协副主席联系界别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了专委会联系界别工作机制。三是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实行界别组工作机制,推举小组组长对界别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作用发挥方式逐步完善。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按界别组成委员小组,积极参政履职。一是在政协平台上履行政党协商职能。每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一般都参加一次界别联组会议(多为党派界别),同界别委员共商国是。二是以界别形式提交集体提案和大会发言。

在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主要由专委会联系界别,发挥作用。一是界别考察。虽然取消了委员界别视察团,但仍保留了界别考察的组织形式。二是界别学习。三是界别协商。

地方试点探索稳步推进。地方政协围绕发挥界别作用开展实践探索,不少省级政协,如广东省政协、浙江省政协、湖北省政协等均出台关于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部分地市级政协也参照制定了相应实施意见。

三、政协界别发挥作用存在的问题

界别理论研究有待深化。关于界别与委员的关系、界别与专门委员会的关系等问题,有待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角度,进行深入研究与探索。

界别意识有待强化。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政协组织层面,不同程度存在对界别的特点优势和作用发挥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等问题。二是委员层面,不同程度地存在对自己界别代表身份认识不足、与界别群众的联系不够密切、与同一界别的委员沟通较少的问题。

界别工作机制有待健全。一是缺乏完整系统的界别工作制度。二是界别活动缺乏相应的组织形式。

界别活力有待提升。主要表现为界别活动开展不多,委员实际参与度不高,委员通过界别发挥作用的载体和渠道不足。

界别设置有待优化。一是界别设置科学性问题,表现为界别设置未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二是界别委员代表性问题。部分界别委员的层次结构、比例结构有待优化。

四、对健全完善政协界别发挥作用工作机制的建议

坚持坚定政治方向,准确把握界别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和工作原则,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的新方法、新途径。

发挥政协界别作用,要把握好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协同推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四是坚持统筹谋划、试点先行。

坚持鲜明问题导向,健全完善界别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深化界别的理论研究。加强对政协界别理论的基础研究,同时,把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证经验总结密切结合起来,及时把成功的经验理论化、成熟的做法制度化。

进一步强化界别意识。在强化政协界别意识方面,提升大局意识、树立整体观念。各级政协组织的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加强对界别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领导,每年专题研究界别工作;主席会议成员在联系界别的同时,带头参加界别活动;各级政协组织在履行职能和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中,树牢界别意识,确保界别工作在政协全局工作中应有的地位。在强化专委会界别意识方面,提升服务意识、树立创新观念。在强化委员界别意识方面,提升责任意识、树立主体观念。

进一步完善界别制度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加强政协界别工作的专门文件;健全界别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探索建立界别之间联络交流制度。

进一步丰富履职平台方式。以全会和专题协商会为重要舞台、以提案为重要载体、以反映社情民意为重要渠道、以调研视察为重要途径、以专委会为重要依托,构建界别发挥作用的综合网络平台。

进一步探索界别设置优化的实施路径。要把发挥委员作用和积极探索优化界别相结合。现阶段,在政协界别设置和人员不作调整的情况下,要着力发挥现有界别优秀代表人士作用。长远看,应按照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的原则,进一步研究界别设置标准,提升政协界别划分的科学性。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支撑界别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

探索召开界别情况通报会、界别经验交流会,举办带有界别特色的联络联谊和公益活动,促进界别与公众沟通交流,提升社会认可度。切实用好政协网站、刊物及新媒体,加大对界别工作宣传力度,提升政协界别的社会影响。

(此文系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务副主席何维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提交的论文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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