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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著作权法的修订”调研现场报道之二
“金饭碗”怎么捧?

2019-04-15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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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越王勾践剑,剑身布满黑色菱格花纹。”

“这是虎座鸟架鼓,鼓座是一对相背的凤鸟和卧虎,是楚地特有的乐器。”

……

4月9日下午,湖北省博物馆内,馆长方勤向全国政协副主席汪永清带领的“著作权法的修订”调研组一一介绍馆内的珍藏。

自西周初期楚人熊绎在长江中下游受封立国,楚国的日渐繁盛一度孕育了丰富灿烂的楚文化。今天,这些楚国文物藏品精湛灵动的工艺,依然让调研组的委员们感到震撼。

湖北省博物馆的馆藏极为丰富,国家一级文物就有近千件。不过,调研组此行的目的并非看文物,他们更想了解在这个互联网社会,文物复制、数字化和衍生品开发方面涉及的著作权问题,这也是修订著作权法要关注的课题之一。

近几年,湖北省博物馆正依托藏品资源大力推进数字化建设,今年拟重点打造5G智慧博物馆。调研组了解到,博物馆已经完成近400件文物的3D数据采集。

守着珍贵的文物相当于守着“金饭碗”,但是,当博物馆捧着“金饭碗”走向市场化和数字化时,遭遇的法律困境也越来越多,文物数字化后的著作权归谁?山寨文物侵权怎么办?文物衍生品带来的经济利益如何分配?这些都需要通过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完善予以明确。

“这是一个模糊地带,我们也不敢做太多的开发。”方勤告诉调研组。

著名的曾侯乙编钟是湖北省博物馆的镇馆之宝,自上世纪80年代至今一共只复制过5套。但是,由于编钟复制的模具流到了市面上,由此产生了一些山寨编钟。对文物的复制,我国出台了专门的管理办法,有很多严格规定,但这种文物仿制在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

其实,“被山寨”是博物馆常见的烦恼。“曾经有一个公司照着我们的文物做了一万把越王勾践剑去卖,我们想追责,他们说这不是复制是仿制,最后只能不了了之。”方勤说。

为了研究更多案例,此次湖北之行,调研组还考察了其它博物馆和历史遗址。在荆州博物馆,委员们看到了极为罕见的战国时期“龙凤虎纹绣罗”等一批珍贵丝绸;在荆州古城的城楼上,委员们看到了保存完整、逶迤挺拔的古城墙;在熊家冢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委员们看到了恢弘浩瀚的楚王陵。在赞叹这些文化瑰宝的同时,委员们也深感文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性。“要从我国文化安全的角度去看待文物相关著作权保护的意义。”全国政协委员陈崎嵘说。对此,全国政协委员阎晓宏认为,文物有特殊性,其复制品、衍生品等著作权是一种特殊形态,当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需要通过著作权法的完善更好保护自己的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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