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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协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
重度失能人员有了“长护险”

2018-11-22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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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政府正式发布《扬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扬州市政协“书记批办”的重点提案《关于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得到了落实,全市2.53万重度失能人员的生活将得到保障。扬州由此成为全国首家采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研究会颁布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的地区,也是江苏省试点城市外首个出台此类实施方案的城市。

扬州市政协注重在全面提高提案工作质量上探索新思路、研究新举措、尝试新办法。在国家人社部出台《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后,针对本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户籍总人口的25.2%,高于全国(17.3%),全省(20.21%)的平均水平,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这一现实,扬州市政协及时成立课题组,分别到市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学习调研,到街道社区走访座谈,到医院和各类养老机构察看,同时密切关注全国试点城市的举措,联系实际、博采众长,提出了细致全面、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关于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政府果断决策提供了信心和依据。

市委、市政府明确了提案的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指定市政府有关领导牵头组织专题调研组协调操作。主办和会办单位成立了领导小组,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工作进展。政协分管主席、相关专委会密切关注,参与办理全过程,共商共议,互助互动,文件几易其稿获得审议通过。《扬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正式颁布后,受到社会的广泛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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