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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基层政党协商深入实施

2018-09-05来源:人民政协报 A- A+

“要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党协商的这一重要论述,为基层政党协商工作提供了理论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推进政党协商在基层的深入实施,关键是要强化协商意识、拓展协商平台、提升协商能力。

强化协商意识,做到“有事多商量”。协商意识是政党协商的主观动力之源。党委领导要深化对基层政党协商重要性的认识,把深入实施政党协商和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把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结合起来,把政党协商纳入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在重大措施、重大问题、重要人事安排上,充分征求民主党派意见建议,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民主党派成员要深刻把握政党协商的性质和功能,强化参政议政责任意识,在协商过程中要敢言和善言,发挥好自身在政党协商中应有的价值作用。

完善协商机制,做到“有事好商量”。协商成果的实效性要靠发挥制度效能来保障。党委政府要及时向民主党派通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创新阅文、参会、调研、监督等方式,为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要与民主党派成员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形成共识。党委政府要支持民主党派结合自身特色开展考察调研,深入了解民生实际,从而让协商建议更体现群众诉求。党委办公室和统战部门要强化协商的程序约束,确保协商议题提前告知、协商意见认真督查、协商结果及时反馈,力戒“重回复而轻落实”的协商形式主义。

提升协商能力,做到“有事会商量”。协商能力强弱与否直接决定协商作用的发挥。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学深吃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做好政党协商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要提高调研分析能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深入群众身边、拓宽民意渠道,全面提高协商议政的水平。要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强化对民主党派成员的教育、引导和培训,不断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参政议政能力。同时,民主党派要注重坚持党派特色,选准选好调研课题,选优配强调研团队,提升党派的建言献策能力,努力发挥参政党作用。

(作者底志欣系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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