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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社会与法治进步的力量
——全国地方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工作座谈会综述

2017-12-07来源:人民政协报 A- A+

“政协社法委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大总体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用创新思维谋划工作,创新手段推进工作。”11月30日下午5时,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孟学农向100多名全国各级政协社法委工作者发出倡议,铿锵有力。

 

这是全国政协地方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工作座谈会的精彩收尾。短短一天内,高效的交流和经验的碰撞辨析,熟悉而新颖的观点频频呈现。从诤言到行动汇聚成推动时代进步的力量,也展现了各地民生和法治进程的步伐。

 

紧盯民生,持续深度发力

 

2014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以下简称“103号文件”)。

 

一份看似平淡无奇的政策文件背后,却倾注着全国政协社法委的智慧和心血。自2013年开始,全国政协社法委对工人工伤维权问题调研,理清问题,找准症结,深入分析原因,提出维护工伤工人合法权益的建议,推动了103号文件的出台。

 

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建筑工人群体维权困境开始纾解,也标志着建筑行业层出不穷的工伤矛盾被化解。

 

政协小切口的介入,撬动的却是建筑行业大气候的改善。

 

建筑业农民工工伤权益维护看似是一个小问题,其实是涉及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大问题,事关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此后,社法委又连续跟踪三年,采取组织监督性调研、参加四部委督查等方式推动成果落地,使良政真正惠及全国4000多万建筑工人。

 

推动一项关乎民生的政策出台,只是全国政协社法委纷繁工作中一部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冀平说,民生福祉一直是党和政府工作之要,社法委按照全国政协坚持履职为民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界别优势,组织委员们持续关注民生问题,为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建言献策。

 

关注民生,不仅仅要从细处做起,也要善于从宏观着眼。

 

2016年2月,全国政协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了专题调研。在其承办的专题协商会上,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在中央随后出台的关于加强儿童医药卫生服务、家庭签约服务和“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等文件中得到充分采纳。

 

近两年,全国政协社法委围绕“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重视去产能过程中

 

职工就业再就业问题”等问题深入调研,并承办双周协商座谈会,从宏观上为就业政策与相关群体权益保护提出建议。委员们提出的组建专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等建议,助力中央倾听民声、科学决策,为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起到推动作用。

 

回顾过去,全国政协社法委在履职尽责的实践中,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坦诚、务实的协商,民主监督的敢为意识,体现在一份份履职成绩单中。

 

“我们要持之以恒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民生关切和法治建设为主线,深入调研,广泛协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力量!”陈冀平说。

 

聚焦法治,创新协商议政

 

法律要被遵守,法治要被信仰,前提是法律真正凝聚共识、体现民意,而政协是集中表达民意的重要渠道。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不断夯实立法这一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全国政协社法委也紧紧抓住司法改革、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动了一批重要法律相继出台、完善。

 

五年来,全国政协社法委坚持每年围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组织专题调研,承办了“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专题协商会等重要协商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将34位政协委员和专家的建议汇编形成《全国政协“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专题协商会法院讨论情况》,下发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单位,要求认真研究吸收,切实用好此次专题协商会成果。

 

自2014年开始,全国政协社法委每年选择一个立法协商议题作为双周座谈会题目。其中,“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得到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与当初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草案相比,最终修改完成的水污染防治法修改条款由18条增加到56条,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大部分被采纳吸收。

 

从安全生产法、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到《快递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国歌法的诞生,每一部法律出台、条文变动的背后,都有全国政协社法委调研的故事,都是委员参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有力诠释。

 

“立法协商是协商民主在立法中的具体体现,广泛而充分的立法协商,是科学民主立法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上海市政协社法委常务副主任李芬华深有感触地说。

 

在上海,每年年初,上海市政协党组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召开参与立法协商沟通会已是惯例。2017年,上海市政协将社法委起草的《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规程》上升为制度后,专门成立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专家组,制定《上海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专家组工作管理办法》,为参与立法协商工作提供了专业支撑。

 

上海市政协社法委积极稳妥地深化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创新协商民主的形式和内容,在制度化、规范化等方面实现了很多突破。五年来,上海市政协共完成市政协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工作102次,提出意见3000余条,向立法部门复函79件。

 

“根据反馈情况,立法机关对政协委员关于法规规章的意见建议采纳率较高。”李芬华举例说,比如,对《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建议采纳率高达88.9%。2014年,围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起草制定,社法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87页篇幅的修改意见报告,被评价为“上海市重要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协商的成功案例。”

 

积极探索,构建长效机制

 

立足社法委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政协工作、专委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构建提高专委会工作水平的长效机制,是各级政协社法委近年来一大工作亮点。

 

比如在推进协商民主方面,福建省政协与省委、省政府联合构建了“协商议题共同确立、计划共同制定、人员共同参与、实施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协商工作模式。

 

在加强民主监督方面,北京市政协社法委成立了专项民主监督组,让委员唱主角,既注重监督过程,又追求监督效果。广西政协社法委在已有民主监督机制基础上,对委员意见建议答复工作建立了责任考核考评机制,既提高委员责任感,又畅通民主渠道。

 

工作座谈会上,记者注意到,每位参会代表的案头摆放着一份《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工作指南》。“这是按照全国政协领导指示和机关领导要求编写的专委会指南草案。”陈冀平介绍,全国政协社法委着重对十二届全国政协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进行全面归纳总结,对委员会承担的主要工作流程进行的梳理和规范。

 

“它对推动我们委员会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河北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赵建明如是说。在他看来,地方政协委员会在履职规范和制度上仍然存在先天不足,需要依据政协章程进一步发挥影响力。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与会代表希望,能出台一些有关制度化方面文件,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部署要求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不断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为实现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届政协委员,一生政协情缘。孟学农在座谈会上表示,人民政协的事业,就是在一届届政协委员,一批批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薪火相传,不断迈向更大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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