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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调研报道
别让更多科研硕果变成“陈果”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7-04-07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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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但科技成果转化之路却并非一帆风顺。

 

4月5日下午,在江苏省政协三楼会议室,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题调研组与江苏省各职能部门、高校、企业代表围桌座谈。调研组组长、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陈小娅不时询问详情实况。

 

在此之前,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已专门针对此议题召开调研座谈会。对于科技成果转化这个老大难,调研组倾注了感情。陈小娅透露,全国政协将于今年6月召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第四专题(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议题之一。

 

“江苏是创新和转化大省,走在了全国其他地区前面,应该有很多可借鉴的经验。”陈小娅在座谈会前的开场白,给这个科技大省的名片增添了新注脚:高新技术企业1.1万家,科技进步对经济产值贡献率高达61%。这是体现江苏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成效的数据,显然也是调研组选择来苏调研的缘由。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过6.7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1.5%。有效发明专利14万件,是全国平均数据的两倍。”江苏省科技厅副厅长夏冰介绍,中科院系统科技成果在江苏省的产值转化超过1100亿元,清华大学1/6的科技转化产值产生在江苏地区。

 

江苏省科技厅提供的报告也显示,江苏省全社会研发投入超过2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至2.6%———单就这一指标而言,堪比韩国等中等发达国家。

 

“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但单位如何用好这个政策,至今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免责举措,造成很多单位主要负责人不敢为。”夏冰向委员们介绍成绩时,突然话锋一转,直指科技成果转化尴尬现状:“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往往受到科技成果转化单位的工资总额和税收制度的限制,严重挫伤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这是财产性收入,不应该按照工资性收入交税。”陈小娅表示,科研人员耗费多年甚至几十年心血换来的科研成果转化收入,再被征缴40%乃至更高的个税,确实不太合理。

 

高校是科技的摇篮。在座谈会上,包括高校、企业在内的代表发言时,多数提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

 

“高价值专利的产出与保护尚未引起重视,也缺乏专业化的人才和服务,产业化进程很长。”东南大学副校长吴刚向专题组坦陈,院校科研人员对科技转化并非在行,需要一个专业的交易平台实现与其对接。

 

对企业和高校代表提出建设科技转化信息交易平台,李朋德、田力普等委员认为是个不错的建议,可以将市场需求与科研人员进行对接,成为市场需求的风向标,有助于高校专利成果转化。

 

“国家顶层制度设计非常完善,但国有资产、税务政策有些未能围绕国家政策出台细则,存在政策两张皮现象。”南京理工大学高新技术处处长王小绪告诉调研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重新修订已有一年半,落地效果却不甚理想,归根结底还是高校成果转化能力不足等问题。

 

为此,他向调研组呼吁,不要让高校科研硕果长久躺在摇篮里,最终变成毫无用武之地的“陈果”。

 

“需要进一步引导强化高新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建设,组建高效的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和运营体系。”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程津培道出了委员、专家及企业的一致心声。他也希望江苏省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更多积极有效的探索,为全国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社会发展创造更多可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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