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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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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这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要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深入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又一重要制度,为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优势作用、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协商式监督,既是政协民主监督的定位所在,也是其区别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形式的特色所在,必须深刻认识并始终坚持。在人民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源自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互相监督的理论和实践,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创造和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不断发展而发展。当前,我们党正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对于推进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反腐倡廉,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团结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从政治上把握好监督方向和原则,积极开展民主监督,进一步探索监督形式、完善监督机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坦率提出批评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政治原则,也是政治规矩。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有序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认真负责开展批评,务实提出建议,确保监督聚焦关键内容和环节;要坚持平等协商,坦诚相见,畅所欲言,尊重不同意见表达,把协商民主贯穿于监督全过程;要坚持增进团结,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广泛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内容丰富,要自觉聚焦中心、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综合运用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以及其他形式等履行监督职能,以更好地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要着力营造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良好环境。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决定了开展民主监督不求说了算,但求说得对、提得准。要切实尊重和保障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大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民主氛围,使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愿望呼声、意见建议,在政协平台上得到充分反映、全面表达。

 

人民政协各级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牢牢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推动健全政协民主监督的知情明政机制、协调落实机制、办理反馈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着力在提升监督质量、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努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