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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更有实效

2017-03-04  来源:人民政协报

3月3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开幕会上,俞正声主席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将“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单列成章,围绕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定位、切实突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有效运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方式方法、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协民主监督的领导进行的深刻阐释,不仅极具指导意义,且格外引人注目。

 

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具有重要作用和独特优势。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民主监督还是政协履行三项职能中比较薄弱的环节,各级政协在具体实践中也面临着一定的问题和困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职能,提高民主监督实效,是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当前,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作用,应着重从以下方面下功夫:

 

着重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建设。政协民主监督必须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去谋划、去思考、去实施,做到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向、合力合拍,加强制度化建设尤为重要。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对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作出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这些都在制度建设层面为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据此,要把民主监督纳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出台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条例,围绕党委和政府接受监督、政协组织和委员实施监督,以及民主监督机制、形式等做出制度性规定和安排,把民主监督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着重完善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务实管用的机制是推动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完善知情明政机制,建立和坚持好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扩大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为政协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政协专门委员会与党政部门对口联系制度,坚持政协重点专题协商、民主评议和调研视察选题,与党委、政府的充分协商。完善督办反馈机制,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意见建议跟踪反馈制度,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委员反映情况的直通车和快捷通道,尊重和保护委员的话语权,鼓励委员讲真话、说实话,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着重发挥政协组织的综合优势。党和人民事业要不断发展,就要善于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要发挥“大联合”特点,合社会各界之才,借以政协“聚力机关”的平台优势,依靠智慧思想汇集力量,依靠团结合作凝聚人心,使政协人感受到政协“大家庭”的各方力量,感受到在政协履职的自豪感和使命感。要发挥政协机构的组织优势,将各界别、阶层民众的意愿和诉求与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连接起来,将分散的监督活动整合为集中的有组织的监督活动,把零散的批评建议上升为集体的监督建议。要发挥政协聚才献策的智力优势,把委员作为政协的“第一资源”,更好地发现人才、凝聚人才、使用人才,把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要发挥界别代表性强的特色优势,调动各界人士就某些领域重要问题提出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为党政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参考。

 

开展政协民主监督,只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深入实际,坚持求同存异,就能够实现发扬民主与增进共识的协调统一,积极推动形成“党政主动、政协积极、真诚相助、真心落实”和谐有序的民主监督格局,不断提升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水平和实效。

 

(作者李万才系大连市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