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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
2016年度理论研讨会情况综述

日期:2016-10-21

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2016年度理论研讨会,于10月10日至11日在山西太原召开,来自全国政协、中央有关部门、46个省(市区)和副省级市政协、部分基层政协的负责同志及部分高校的专家学者共120余人出席会议,与会同志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为主题进行交流研讨。

一、张庆黎同志就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讲话

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会长张庆黎同志在会上就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讲话,系统梳理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全面总结了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创新实践,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基本原则,并对开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理论研究进行了部署。

他指出,今年是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10周年。这10年,是人民政协事业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10年,也是我们党大力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十年。10年来,各级政协理论研究机构不断健全、队伍不断壮大。他强调,每年召开一次的人民政协理论年度研讨会,都是按照理论联系实际、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的要求,针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迫切需要,集中研究讨论一个重要问题。今年,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国政协把制定民主监督专项规定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并列入全国政协党组工作要点,所以本次会议重点研讨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论述。一要把握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定位的思想。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我们党坚持发展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民主监督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以政协为平台,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独有的监督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监督形式一样,都具有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用。二要把握监督目的的思想。开展民主监督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有助于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助于党和政府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推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出现的偏差或者失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举措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党的作风改进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加强,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有助于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特别要从政治上把握好监督的方向和原则,清醒认识政协民主监督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下争权夺利、恶性竞争的本质区别,更不能否定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三要把握聚焦中心工作的思想。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监督;加强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和“十三五”时期重要约束性指标特别是脱贫攻坚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和加强,推进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坚持党抓什么,政协就配合抓什么,真正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四要把握完善制度机制的思想。要认真总结各级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确保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开展民主监督要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五要把握为政协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的思想。一方面要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接受和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帮助委员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创新实践。当前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特点,一是党政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将政协民主监督纳入工作全局,积极为政协开展监督创造条件、跟踪督办监督意见,有力推动了民主监督的开展。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各级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督监在关键处的要求,进一步突出对重大方针政策落实、民生问题和工作作风的监督,切实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三是创新监督形式。各级政协着力把民主监督贯穿到履职工作全过程,积极探索新形式、新办法,有效增强了监督实效和社会影响。四是推进制度建设。一些地方政协围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探索,制定专项文件,明确程序机制,取得一定进展。

(三)要牢牢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基本原则。做好民主监督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在政协民主监督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要把准出发点,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明确监督目的,按照党的意志进行监督,正确发声、针砭时弊,重在通过促进工作来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要瞄准着眼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找准立足点,坚持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有序开展,不去追求刚性约束。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要找准穴位,从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最困难的领域、改革发展稳定最突出的障碍、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方面进行监督。要认真把脉,整合政协委员与民主党派、党政部门等各方面力量,对问题作深入调研,分析症结所在,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要辩证施策,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认真负责开展批评,务实提出建议和对策,做到操作性强、共识度大,接地气、能落实。三是坚持平等协商。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必须把平等协商精神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政协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而不是权力监督。讲民主。要尊重不同意见,充分进行讨论,使各方了解彼此的观点,最大限度增进共识。讲理性。要以协商的方式提出意见、批评、建议,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既要讲真话、讲诤言,又要坦诚相见、互相尊重、理性表达、合法依章。四是坚持增进团结。政协民主监督是以团结为前提的一种民主形式,开展民主监督,要着眼于“沟通”,把沟通的过程变成增进共识、凝心聚力的过程;要着眼于“合作”,注重合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注重建设性、可操作性,有助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工作;要着眼于“适当”,注重时、度、效的统一,把握监督的边界和节奏,不越位、不错位、不添乱。

(四)要努力提高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理论研究水平。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安排,政协民主监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形式,人民政协理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面对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历史重任,有着其他学科所没有的独特优势,理当作出应有的贡献。一要在理论基础上打牢根底,二要在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三要在当代实践中总结创新,四要在重点问题上着手突破,五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开展理论研究、学术探讨,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提倡“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不设禁区。同时又必须讲政治原则、政治纪律,以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为前提。公开发表的文章,必须遵守政治纪律,必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必须坚持我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敢于发声,善于发声,正确发声,旗帜鲜明地抵制、批驳“两院制”、“三权分立”等照搬西方、动摇根本的错误理论思潮。

二、大会发言观点鲜明、内容丰富,总结了各地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方面的创新实践,是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成果的集中展示,对政协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起到有益的参考作用。

本次会议共征集论文190多篇。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刘佳义、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孙文友、贵州省政协副主席陈海峰、深圳市政协主席戴北方、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峰、山西省政协秘书长阎根生等7位同志作了大会发言。发言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作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推动党和国家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的客观需要,是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党委、政府在各项工作中最大化的保障群众利益的客观需要。

(二)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形式。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要以点题监督为基础,适度加强选题监督;以集体监督为基础,适度加强个人监督;以对事监督为基础,适度加强对人监督;以同体性监督为基础,适度加强异体性监督。要注重民主监督与会议协商相结合,注重民主监督与专题调研、专项视察相结合,注重民主监督与党政组织的评议、检查、督查等活动相结合。要把政协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寓监督于协商之中;要把政协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政协民主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寓监督于参政议政之中;要把政协委员的个人监督和政协组织监督结合起来,做到寓个人监督于组织监督之中;要把民主监督与民生工程结合起来,寓政协民主监督于民生监督之中。

(三)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体系建设。人民政协要尽快完善民主监督的相关机制。要将人民政协三项职能融合起来,要把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要建立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体系,明确民主监督的重点领域,找准民主监督的切入点,创新民主监督工作形式,强化民主监督成果转化,加强民主监督理论研究,开展对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履职评估和培训。

(四)关于各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创设民主监督组,开展专项监督。推进特约监督工作,做好应邀监督。参加对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有关评议活动。积极发挥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视察调研等方式的民主监督作用。开展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形成会议协商监督、委员视察监督、提案监督、社情民意信息监督等互相配合的政协民主监督格局。与党委、政府联合开展专题监督检查活动,开展监督性调研和视察活动。

(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要加强理论研讨,深化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认识。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及其部门的重视支持,营造民主监督良好氛围。要不断探索实践,丰富政协民主监督的形式。要加强顶层设计,构建政协民主监督的制度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协民主监督成果转化和知情反馈。

三、与会同志围绕“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展开分组讨论

与会同志分成三个小组进行了分组讨论,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一)认真学习讨论张庆黎同志的讲话。大家认为,张庆黎同志的讲话系统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总结概括了十二届全国政协的新探索新经验新体会,是指导各地政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是进一步做好政协工作和政协理论研究的重要指导。回去后,要及时向当地政协党组汇报,把会议精神传达好、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政协理论研究工作和理论研究会建设。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

要论述。一是要正确把握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定位思想。二是各地交流了有关政协民主监督的探索和经验,北京市政协介绍了成立民主监督组、开展专项监督的成功经验。山西省介绍了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的有关情况。浙江省介绍了专项集体民主监督的情况。三是交流贯彻落实政协民主监督中遇到的问题。比如,相较于协商民主,政协的民主监督形式较为单一,没有很好的平台。比如,民主监督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四是建议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建设,要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政协三项职能融合,探索民主监督平台,要从制度性安排着手统筹政协民主监督与党政工作衔接。

(三)关于做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一是要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理论研究,搞清楚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明确监督内容,注重监督实效,廓清对政协民主监督的错误认识。二是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要围绕政协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建议全国政协理论研究会组织编写《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案例选编》,收集各地开展民主监督的实践案例。四是积极推动和完善人民政协理论体系,建议在19大之前组织人员编写形成人民政协理论大纲或概论,系统阐述人民政协理论。五是要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建设。建议全国政协理论研究会加强对地方各级理论研究会的指导,多举办活动,在邀请专家学者和授课方面给予支持。

(四)关于对全国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建议全国政协加强委员管理,严把委员入口关,加强委员培训,切实提高委员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建议推动人民政协理论纳入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等教学计划,加大对党政干部关于政协理论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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