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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越公平生活越太平
——来自3月12日九三学社界小组讨论会的现场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清大筑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许进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6-03-14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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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

 

3月13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举行小组会议,就“两高”报告进行讨论。本报记者发回了一些现场报道,同时参与其中的委员们也从另一个角度对此进行了解读,特在本版予以刊发,敬请关注。

 

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以来,每次小组讨论时,我对各位委员的发言都做了认真的记录。3月13日小组讨论是本次大会的最后一次,我们九三学社界像往常一样,发言踊跃,气氛活跃。我记录了委员们的高见,与大家分享。

 

创新是五大理念之首。知识产权保护不好,创新将失去动力。武维华委员说,因为担心被剽窃盗用,农业育种专家把精心培育出来的种子随身携带,办公室都不敢存放。赵雯委员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总结北京、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经验,研究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跨省管辖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高级法院及集民事、行政和刑事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关。巨拴科委员建议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司法部门之间的衔接,对涉及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加大移送力度。

 

美国法院重判洛杉矶地区中国留学生群殴、绑架同学案,震惊了中美华人。我在发言中建议最高法院加强惩治校园暴力的力度,维护校园安全。大家发言的话题马上转到这个热点问题上。胡万宁委员说,现在有些小学的班里有老大,向同学收取保护费,不给就打人。刑事责任年龄是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根据本国少年儿童的智力发育水平、社会治安状况和社会经济水平等条件确定的。不满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无论其行为如何,都不能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在1979年将刑事责任年龄确定为14岁。在将近30年后的今天,我国儿童的身体和智力发育水平、日常接受的信息量都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建议将刑事责任年龄修改为10岁。低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应该受到处罚。周锋委员说,现在校园暴力案件越来越多,没有引起司法机关的足够重视。很多案件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以民事补偿的方式了结,肇事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于网上流传的校园暴力视频,司法部门要主动追查,将罪犯绳之以法。屈谦委员接着说,未成年人犯罪应该处理,成年人犯罪更应该处理。对于伤医案件,不仅要加大惩处的力度,还应该及时公布审理结果,给辛勤工作的医护工作者一个交待。武维华委员说,谁执法,谁普法。全面建成法治社会,首先要让全社会知法、懂法、尊法、自觉守法。防患于未然比事后制裁更重要。

 

民主科学是九三学社的宗旨,大家用阅读科研论文、锱铢必较的精神阅读两高报告,还真找出了一些问题。我发言说,最高法院的报告中,把审结和执结的数字捆绑在一起,我们无法了解执结的比例。执结的比例关系到司法的尊严,应该单独列出。报告中说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我认为宣战只是一个态度,是否能够打赢不好说,建议修改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陶夏新委员说,最高法院的报告中有“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这样一句话。我记得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法院依法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不是诉讼监督,应该依法改为法律监督。洪三国委员说,“千人计划”是国家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简称,最高法院的报告中使用“千人计划”这个词不合适,建议修改成“法官千人计划”。

 

姜刚杰委员希望像军队改革那样迅速、彻底地推进司法改革,以实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庞学光委员建议加强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能力,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现在,面对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存在应诉能力差不敢出庭、应诉意识差不想出庭和给自己留后路派工作人员出庭等问题,应该加以纠正。

 

大家的发言有点赞、有期盼,两个多小时很快过去了,言犹未尽。虽不能一一表达,但大家的愿望是一致的,那就是司法越公平,生活越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