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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晓驷委员代表全国妇联:完善两孩政策配套措施 让妇女生育与就业兼顾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6-03-12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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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孩政策一出台就迅速点燃舆情,“生还是不生”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大家在欢迎、欢呼的同时,也不乏疑虑和担心。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妇女并非“不想生”,而是“不敢生”和“生不起”。就业困难、经济负担、照料负担像三座小山,压在她们心头与肩头。

 

养育孩子的经济负担居高不下,家庭照料负担沉重。一方面,公共托幼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特别是针对零到三岁孩子的公共托幼服务几乎为空白,而雇人照料孩子的费用甚至可能超过夫妻一方劳动收入;另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形成的优生优育理念,使多数家庭对子女养育的投入和期望不断提升,更映衬出相关公共服务的短缺。

 

基于上述原因,生育对妇女的劳动参与、职业发展和家庭生活难免产生负面影响,使很多妇女和家庭陷于“生”与“不生”的纠结境地。因此,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不能止步于松开“一个孩子”的政策,还需系列配套措施,解除女性和家庭后顾之忧,才能激发育龄夫妇再生育愿望,使好政策更好落地,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为此,我们建议:

 

大力发展公共托幼设施和服务,减轻家庭照料负担。建议加大对托幼设施及服务的多渠道投入,特别是完善零到三岁孩子托幼设施及服务,加强对托幼服务的职业培训和政府监管,为家庭提供更多的优质安全、接送方便、能负担起的公共托幼服务,减轻家庭照料负担。

 

出台激励措施,促进工作与家庭平衡。一是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规范内容、扩大覆盖、落实待遇,提高统筹层次,实现政府托底。二是参考国际经验,推行男女共享的带薪育儿假,鼓励男女共同分担育儿责任。三是出台降低企业雇佣女性用工成本的积极措施,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

 

加大执法监管,消除就业歧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就业促进法》,尽快制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就业歧视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