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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刚委员代表民盟中央:借力“一带一路”让消费品工业“走出去”

2016-03-11  来源:人民政协报

从民盟调研情况看,消费品工业“走出去”还存在三个层面制约:管理层面上,体制机制有待理顺;社会层面上,国际合作服务体系尚不健全,配套服务能力不足,国际化人才缺乏;企业层面上,“走出去”的企业仍“扎堆”在附加值较低的密集型行业和低端生产制造业,且以个体投资为主,集群效应不足,企业对当地情况把握不深,植根能力较弱。

 

为此建议:

 

完善法律、财税、金融等制度保障。研究制定《境外投资法》,明确投资主体的法律地位。减少审批部门,由直接管理过渡到间接监控、监测和引导。加强财税扶持,实施结构性减税,加快全面签订和落实“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构建全方位开放的金融支持体系。设立海外产业投资基金,缓解境外投资融资困难。探索建立境外投资保险制度,减轻企业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

 

健全消费品产能国际合作服务体系,搭建双边、多边合作平台。大力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争取资金、技术、文化交流的最大便利化,驻外机构和行业协会加强合作,在“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设立系统信息采集点,为消费品生产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信息支持。根据对外投资的区域、国家和行业的不同,加强对消费品产能合作的分类指导,避免企业扎堆内耗和恶性竞争。

 

打造国际人才支撑平台。注重培养精通跨国经营的管理人才、法律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加强对海外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增强国际化人才储备和专家队伍建设。通过政府扶持引导、企业积极响应和院校配合等方式,培养更多的国际合作人才,形成跨国人才保障体系。

 

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自主品牌价值。企业应主动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产业升级创新投入力度,积极融入共建境外消费品工业园区的建设中去,主动对接园区产业链,形成集群化发展。从简单提供加工产品向品牌塑造、产品研发、高端营销等全产业链扩展,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产业跃升,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以“人员本土化、市场本土化、品牌本土化”为着眼点,调研了解当地社会的全面情况,完善与东道国政府、商业机构和组织、民众的利益分配,构建长效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