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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枫委员:
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引政府公信力提升

2015-03-12  来源:人民政协报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去年成立专题组,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开展了深入调研。调研组发现一些问题需要关注和解决:一些地方认识不到位,片面追求取消和下放审批数量,甚至互相攀比,而对政府职能转变重视不够;法律支撑不够,一些权力下放和转移缺乏法律依据,有些陈旧的法律法规已经成为改革的阻碍;统筹协调不够,部门间权力下放不同步,造成地方执行困难;不少地方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不够、公众参与不足。

 

为此,我们建议:

 

统一认识,切实增强各级政府转变职能的责任担当意识。简政放权不能简单地“一放了之”,更不能“为放而放”,在改革的突破阶段,对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有一些数量的要求是必要的,但是也要实事求是,并非放得越快越好,也不是越多越好,不宜简单地把取消和下放的数量作为衡量和考核改革成果的指标,而应把政府职能是否切实转变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

 

法规先行,明晰权责,科学制定权力清单。建议尽快研究制定政府职能法,对各政府部门的性质、法律地位、职责权限、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和具体规范,依法制定和完善权力清单。尽快组织力量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设定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立法机制和程序,增强立法能力和水平,切实为深化改革清除障碍,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整体谋划,协同推进,鼓励创新,加强指导。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统一的深化审改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行政职权概念界定、类别划分、梳理口径、清理标准等事项;成立一个综合的权威部门,建立横向协调、上下联动的协调反馈机制,对改革进行统筹协调;适当赋予设区的市相应的立法权限,把顶层设计和基层在实践中创新结合起来。

 

发挥协商民主作用,积极有序扩大公众参与。重大改革措施要开展广泛协商,通过组建审改咨询委员会等形式,听取专家、相关团体、个人对清理和保留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扬民主。要开门搞改革,及时公开改革进程和结果,构建开放式的公众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