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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列委员代表全国工商联:
建立健康清廉相互信任的新型政商关系

2015-03-12  来源:人民政协报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查处了一系列贪腐案件。不少案件涉及官商勾结的问题,引起社会关注。最近,有些地方又出现了懒政怠政的不作为现象,一些官员“不吃、不拿、也不干”,对企业家避之不见;而有些见了企业家满脸笑容、客客气气,搞“软拒绝”。过去的“勾肩搭背”变成了现在的“背对着背”,官员和企业家之间横亘着无形的“隔离门”和“玻璃门”,使企业发展得不到正当支持和服务。为此,我们建议:

 

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康新型政商关系必须处理好权力与市场、权力与企业的关系。权力公开透明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权力配置,厘清权力边界,防止上面“多头多脑”、下面“昏头昏脑”。良好的政商关系需要规范的权力运行。要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用政府的良好服务、官员的廉洁自律、法治的平等保护,为企业营造宽松和谐、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良好的政商关系需要有效的监督保障,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内,铲除权力设租寻租、权钱交易的土壤。

 

要建立党政干部正常联系民营企业的机制。良好的政商关系需要官商正常交往,官员要堂堂正正走进民营企业,干干净净与企业家进行接触交往。要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与企业家的沟通联系机制,提出党政干部与企业联系交往的要求和规矩,解除他们与企业接触的后顾之忧,让官员开门与企业家经常交往,做到工作联系等距离、服务帮助零距离、私情交往远距离。广大民营企业家在处理政商关系方面,也要严格自律,依法依规。

 

要引导教育民营企业家守法诚信。要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开展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增强企业家法治意识,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引导企业坚持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高核心竞争力,彻底摆脱对官员不正当关系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