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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江委员:
沿着权责对等思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5-03-12  来源:人民政协报

 

对执政党而言,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意味着从严治权,意味着从权力配置,到权力运行、监督,都须有更高的质量和要求。其中,权责对等,是权力配置的一条基本原则。遗憾的是,在现实中,权责失衡的现象不在少数。理顺权责关系,是进行深层次改革已经绕不过去的、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之一。讲三点看法:

 

一、改革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深层原因在权责不对等。

 

在现实权力运行上,可以发现一系列看上去十分矛盾的现象。这种矛盾在县乡党委书记身上体现得再充分不过:他们经常会显得权力很大,因为有时用权随意而又无需担什么责任;有时他们要承担很大责任,却又缺乏履行这些责任所需要的权力,不少问题便由此而出。这比较典型地反映了当今官场的一种政治生态,值得深思。

 

二、高度重视权责不对等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改革和权力调整过程中权责失衡的出现在所难免。但是,权责长期失衡,则可能引起一系列严重后果。以县乡状况为例:一方面,县乡是直接面对老百姓的基层。但在权力配置上,县以上的任何一级都比县有更大的话语权。长期如是运行,权力配置上出现了上面权大而责小、下面权小而责大的总体失衡。另一方面,在责任重、维稳和发展压力巨大而又权力不够用的情况下,一些不守规矩者往往会向外伸手。最后结果必定是腐败现象滋生、泛滥,党群关系紧张,党和政府公信力逐步丧失。

 

这种状况继续下去,损害的不只是县乡党委书记的形象,而是整个执政党的公信力。

 

三、对权力配置科学化,需要进行更大力度的改革。

 

深化改革,沿着权责对等的思路科学配置权力,是从严治权的一个治本之策。改革的重点,是逐步消除那种权大责小或权小责大的不科学状态。例如,更多地针对地方的具体项目管理应当调整为宏观的责任管理,给县一级以更大的自主权、统筹权;更多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应当改革为系统整合过的、比较统一的评估体系,让地方和基层从忙于应付中解脱出来;更多地依靠制度规范和老百姓的参与,而不仅仅是靠上面的约束来营造官员“不想腐、不愿腐”的环境等等。朝这个方向深化改革,权力运行才有可能真正跳出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